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吉林省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吉林省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征收土地的话是根据不同的社会最基层的项目来进行判断的。比如说我们国家要再建一个新的高速公路,所以要征收当地的一些农田或者是旱田。不同的征收土地的方式需要进行的补偿都是不一样的,您想知道吉林省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吉林省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吉林省征地补偿标准具体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征收补偿政策并公告,相关规定如下: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征收土地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

(一)城镇及其郊区的菜田、工矿区的菜田、精养鱼塘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九至十倍;

(二)水田、园地和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菜田,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九倍;

(三)旱田、人工草场,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

(四)林地、苇塘和人工草场以外的草地、精养鱼塘以外的养殖水域,为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五)其他土地,为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至四倍。

第二十五条

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有收益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予以一次性补偿。

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一个栽培期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可以移植的,支付移植费用;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 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双方约定;约定不成的,由双方认可的或者市(州)、县(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认。


土地征收前,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向被征地单位发出拟征地通知书。拟征地通知书送达后,拟征收土地上新栽种的农作物、树木和新建的设施,不予补偿;没有按期征地给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补偿。

征收城市郊区菜地的,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不缴纳耕地开垦费。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主要用于所在城市新菜地开发建设。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收取标准,按该地被占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算:长春市、吉林市为十二至十五倍;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白城市、松原市、延吉市为八至十二倍;其他县(市)及工矿区为六至八倍。 占用国有农、林、牧、渔场的国有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可以参照征收土地相应标准补偿。

实际上,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征地补偿价格不一,被征地农民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征地补偿价格。

在这里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吉林省新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具体到不同土地性质、不同的地区标准也各不相同。其次就是除了这个土地补偿标准还包括安置人员的费用,以及具体的地上附着物的费用。也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农村居民已拥有自建房土地使用权怎么申请建房?
      城市城镇内不允许个人随意建房,不少人选择在农村建起自己的房子,特别是原本就居住在农村地区拥有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居民。有些居民已经拥有了土地使用证,要进行自建房还需要另外三个证件,要分别用不同资料去办理。那么农村居民拥有自建房土地使用权后怎么申请建房?以下是有关资料: 一、需要哪...


·法律上仙桃土地使用权归谁管?
      法律上仙桃土地使用权归谁管法律上仙桃土地使用权归,是由当地的土地局负责管理的。在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发生归属争议的情况下,首先应通过土地使用权确认,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之后,才能确定谁是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才能确定请求权行使的主体。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


·消费者在地摊上买到假货怎么办?
      消费者在地摊上买到假货怎么办? 一、消费者在地摊上买到假货怎么办? 如果消费者能证明自己买到是假货,那么工商部门就能做出相应的处理。 买到假货第一步是先去质检局做检测,拿到检测报告后再去工商部门要求处理。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


·关于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标准是什么? 征地是一项为了完善我国的城乡建设和公共建设必须进行的一项政策活动。这项活动已经实施很久了。国家因为建设用地的需要征用普通民众的土地再回馈给民众相应的补偿款,也俗称为拆迁款。那么,以宁夏为例,今天,我们来聊一下关于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遇到被强征土地怎么办2023
      遇到被强征土地怎么办当农民的土地被强征的时候,就可以马上和当地县政府反应,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的话,就可以和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省级政府和国务院才具有征地权限,而市、县、乡等政府都是无权征地的。在农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如果对土...


·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证对于城市土地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确定了土地的使用权归属,对于转让等交易行为也市必不可少的。那么,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证? 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


·农村被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包括哪几部分?如何进行分配?
      农村被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包括哪几部分?如何进行分配? 一、我国农村被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包括哪几部分? 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征地单位应当支付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三个部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


·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我们知道,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从而获得一定的利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国家法律对于土地使用权变更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解释,那么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


·易县荆轲山征地信息公开怎么申请
      易县荆轲山征地信息公开怎么申请现在,人们关心国家政务的心情越来越急迫,很多人都想了解国家政务大事。政府在自己的官网上会展示政务以便公民查阅,公民也有权利在官网上寻找信息。相关政府可以主动的公开信息也可以应公民的要求申请公开。易县荆轲山征地信息公开怎么申请,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 一...


·农村宅基地转让、继承或赠与的情况怎么确权?
      1、已经发生转让且受让人在本村有户口的,按照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登记发证。 2、已经发生转让但在本村无户口的,只统计备案,不予登记发证。 3、因买卖、继承、赠与、置换房屋而发生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的,可依法办理宅基地用地变更手续: ①对宅基地发生买卖(转让...


·年最新辽宁省昌图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昌图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昌图县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就将辽宁省昌图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昌图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