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东莞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东莞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企业通过土地出让拿到建设用地后,要支付一定的用地成本,包括出让金、土地使用税等。各地国土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土地供求情况、居民年收入等因素确定土地使用税的标准。那么,东莞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学习了解下。

一、东莞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由2.5-15元/平方米每年,下调至2-10元/平方米每年。其中,工业用地税额标准为上述税额标准的50%左右。为使税额幅度能客观反映各镇街(园区)经济发展程度和土地价格水平,我市依照各镇街(园区)经济综合实力排名,划分各镇街(园区)土地等级,将全市土地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滨海湾新区(填海区域)为一级,非工业税额标准10元/平方米每年,工业税额标准为5元/平方米每年;长安、南城、东城、塘厦、虎门、松山湖(生态园)、东莞港、滨海湾新区(除填海区域)为二级,分别为8元/平方米每年和4元/平方米每年。

二、东莞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是怎样的?

1、差别化减免。对A类纳税人,可按其当年实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60%—80%(含)范围内的减免;对B类纳税人,可给予50%—60%(含)范围内的减免;对C类纳税人,可给予50%(含)以下幅度的减免;对D类纳税人一律不予减免。

2、鼓励类减免。对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端装备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虽目前“亩产税收”贡献不大,但确属发展前景较好的,由市发改委或市经信委出具相关意见,并报主管地税部门备案,从报备年度起1—3年内可按A类纳税人享受减免政策。

3、特殊情况处理。对用地亩数在5亩以下的纳税人、当年新办和注销的纳税人及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不执行差别化减免政策。

4、一票否决。对纳税人在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一律不予减免:

(1)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企业;

(2)安全生产未达标的企业;

(3)节能降耗未达标的企业;

(4)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企业。

5、总额控制。对按综合排名减免的税额实行总额控制,年度减免税额的总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因土地划分范围调整而提高适用税额标准所增加的税额总量。

综上所述,东莞市为了降低企业税负,对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进行了下调。最新东莞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每平米2.5元到15元,总计分为5个等级。并且,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按照50%的标准征收。另外,东莞市对不同企业的优惠力度不同,实行差别化减免,有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政策,而有的却不能。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


·安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标准是什么?
      安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标准是什么? 国家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就以安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安置工作为例,我们给您分享关于安庆市政府自2014年4月份就出台的一项真对安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标准政策都有哪些相关的内容。 《安庆市市区集体土...


·最高法关于涉及土地使用权纠纷解释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高法关于涉及土地使用权纠纷解释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


·两地分居老婆偷人该怎么办
      两地分居老婆偷人该怎么办?如果你可以容忍,那就家庭内部矛盾了,很容易解决了;如果无法容忍,那就采取法律途径解决呗。那么怎么解决呢?现在跟着我们来看看两地分居老婆偷人到底该怎么办! 一、两地分居老婆偷人怎么办 当自己的老婆出现偷人的情况时,万不得已采取离婚解决问题,这点我相信您...


·广州北站扩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北站扩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当代社会,对于很多人来说扩建的话跟自己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政府如果决定扩建的话通常都要征收老百姓的土地,因此您都想清楚了解一下广州北站扩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使用年限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我们都知道人们使用的土地只有使有权,没有买卖的权力,因为土地是国家的,私自买卖土地也是犯法的,那么土地使用年限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一般是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来规定年限的,住宅一般是70年,而一般工厂的用地就是50年,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


·河南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南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国家方面给予被征地人的补偿,这方面的条例很明晰,并且还有专门的法律条文的订立,征地补偿法是各个地方在实行具体的征地补偿的时候的总纲,当然,因为各地方情况不同,征地补偿当然也会有所调整,比如河南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土...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国家是怎么规定的农村的土地在我国法律当中归纳的属于集体土地,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全体农户所有的。一直以来,集体土地的使用和分配和城镇土地就存在较大的差异,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年限几乎可以说是永久性的。除了宅基地外,农业用地和耕地,这些都还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农...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当夫妻感情不和的时候,双方是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在异地,又要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离婚时,你知道该怎么做吗?对于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一、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1、提起离婚诉讼首...


·南京农民征地补偿的标准
      南京农民征地补偿的标准在我国,各地政府在许多地方都开始进行征地拆迁。征地拆迁是为了使我国更快的步入现代化城市,当然在征地拆迁这一方面,也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国家在这一方法在逐步完善之中,那么,在南京,南京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南京农民征地补偿标...


·农村土地股权转让给城镇人是否无效
      农村土地股权转让给城镇人是否无效 一、农村土地股权转让给城镇人是否无效,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农村土地股权转让给城镇人是无效的。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