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是多少?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是多少?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可见,工资总额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 30号)第七条重申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从《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来看,第三条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该规定第四条进一步明确了工资构成:“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则更加明确界定,对排除范围也作出了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由此可见,国家明文规定,单位必须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综上所述,国家对该保险缴费的费率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也不会影响单位为员工及时购买,简单地说单位为员工付出的保险费用一般都会低于对员工直接支付治疗费用的数额要划算得多。


·仲裁解除劳动关系理由怎样提出
      随着社会制度的完善,当今的劳动市场也比较放松,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无论是职工方面还是用人单位方面都可以要求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如果仲裁解除劳动关系理由怎样提出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向用人单位提出,而不应该在...


·定残后误工费的认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定残后误工费的认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


·社保工资基数加班费相关规定有哪些?
      社保工资基数加班费相关规定有哪些?1、按社保法的规定,加班费需要交纳,员工工资总额就是交社保的基数的。加班费是需要缴纳社保金。2、《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3、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


·辞退4个月的员工补偿半月工资合法吗?
      辞退4个月的员工补偿半月工资合法吗?合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


·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旦双方当事人签署了劳动合同,则该劳动合同不能随意被解除,否则违反约定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被无故解雇的现象依旧是较为常见的。那么,根据维权性法律的规定,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一、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要求公司出...


·用人单位降薪辞退员工合法吗?
      用人单位降薪辞退员工合法吗?降薪辞退员工显然是不合法的,?变更员工岗位或者降薪都是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应履行原合同内容。在职位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如擅自降低你的工资,你可以通过仲裁请求支付工资差额,且因为公司存在上述违法事由,你可以随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要...


·一、国企职工劳动合同范本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国企职工劳动合同范本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劳务合同该如何补救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劳务合同该如何补救 (一)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 所谓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源于我国《合同法》第61条所规定的“合同生效后...


·延时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延时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延时加班其实也就是指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这样的行为会对员工休息休假的时间进行占用,也算是对员工利益的一种侵害,因此法律中要求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那么延时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延时加班工资计算标...


·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是什么?
      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是什么? 一、 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


·在社会生活当中,只要有工程的修建,就会涉及到工程质量的验收和
      在社会生活当中,只要有工程的修建,就会涉及到工程质量的验收和管理。任何一项工程在施工过程当中以及施工完毕后,都会不断的对自身的质量进行检测和修正,并且各省市制定的都有建筑工程的管理方法。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一、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