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屋通道协议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通道协议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农村邻居间的公共道路到底留多宽是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的。一般是由村集体规划(例如在划分宅基地的时候两块宅基地之间的距离等)。从你说的情况来看,现在邻居在路上堆了石头,导致道路变窄摩托车无法通行。如果你们家到大路只有原来一米一的小路可走,那邻居就侵犯了你们的通行权,侵犯通行权主要是对私人通行权而言。在我国,侵犯通行权主要发生在相邻关系当事人之间。相邻关系各方如不能正确处理通行相邻关系,一方妨碍他方正常通行的权利时,即可构成侵犯通行权。侵犯通行权也是一种侵权行为,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然后就是解决的问题,农村邻里之间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矛盾,但是问题出现了之后还是要靠沟通解决才可以的。如果你们觉得自己出面不方便的话,可以请村上能说的上话的比较有权威的人在中间给你们协调一下,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将事情处理了。如果这样还是不行的话,你们可以到法院提起相邻关系的诉讼,请法院的工作人员帮你们将问题解决。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有心平气和的心态,农村邻里之间最怕吵骂,就算有气,也要好好的说话。毕竟是在村里生活一辈子的,低头不见抬头见,还是要和睦相处。拉拉杂杂说了一堆,希望可以对你们的事情有帮助。
二、对小区公用配套设施的归属应作具体分析
小区公用设施的归属从物权法理论来看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的范畴,小区公用设施的归属主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一)小区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等。这类公用配套设施是构成住宅小区整体不可缺少的,这些公用配套设施与整个住宅小区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其本身并不具备独立产权的意义。事实上,这类公共配套设施的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分摊到业主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中。对于此类公用配套设施,无论购房合同对其归属作出如何约定,都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共有。(二)小区的停车场、会所、户外广告位等。这类公用配套设施也与小区业主的生活有重大关系,但相比以上其他的公用配套设施,该类公用配套设施还不足以重大到对业主的日常生活具有决定意义,离开这类公用配套设施,小区业主也不至于无从使用自己的房屋。更为重要的是,这类公用配套设施并不作为公摊面积分摊到业主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当中。因此,对于这类公用配套设施,允许开发商与业主在买卖合同中就其归属作出约定。综上所述,您都知道,邻里之间会有一些共用的道路,在小区也会有一些公共的区域,对于这些区域我们不能说一定不会产生争议,因为每一个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如果对共用的通道产生争议了是可以先进行协商的。


·房屋租赁合同已履行完毕需要如何处理?
      现在,大多数人身边都会出现出租房屋的现象。相应的,就会出现租房的合同到期的现象。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了之后怎么处理呢?是否需要去解除合同?如果承租人打了欠条未还钱怎么办?续租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呢?下面我们就对于以上三个问题进行回答。 一、租赁合同已履行完毕后是否需要解除...


·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分割时应剔除该部分出资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房屋仍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支付方配偶子女名下,则该部分出...


·很多离婚夫妻在离婚后就选择把当初的房子卖掉
      很多离婚夫妻在离婚后就选择把当初的房子卖掉,从而分了卖掉房子的钱,但是这些房子有可能贷款还没还清,有可能房产证上的名字只有一个人,所以根据我国的《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一般离婚夫妻买房子的流程如下:第一步,议价并交付定金,夫妻共有一套房产的,基本上按照每一个正常的买房程序来,但是要...


·贷款买房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价的节节攀升,且价格之高,导致不少想要购买房屋的人只能通过贷款的方式来支付房款,而非一次性全额支付。对于购房人来说,如果要贷款买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按揭贷款买房是有一定的风险的,那么按揭购房贷款如何避免风险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希...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


·二手房合同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这些主要条款包括:
      二手房合同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这些主要条款包括: 1、选择有良誉的中介公司,并验明其真实性和资质 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待产权交易即将形成时,再同原房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前,一定要验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认真了解...


·集体房产证能继承过户吗?
      集体房产证能继承过户吗? 一、集体房产证能继承过户吗? 集体房产证不一定能继承过户,集体房产证想要过户到购房者个人名下,必须要知道原房主是否有房权证,如果没有,需要必须办好原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并且经单位同意后才能通过过户转到购房者名下。 集体房屋主要有以下限制: 1、办好...


·在生活中,无论您是出售二手房,还是购买二手房,也不管您是出租
      在生活中,无论您是出售二手房,还是购买二手房,也不管您是出租房屋,还是租赁房屋,一般都会想到找专业的房产中介来,但有些房产中介为了赚取更多的利益,经常会使用一些骗术欺骗消费者,那房产中介中的骗术一般都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房产中介中的骗术一般都有哪些...


·房屋出租纠纷?
      房屋出租纠纷有哪些类型 一、房屋出租纠纷有哪些类型 具体来说,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1、房屋损坏赔偿; 2、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


·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房子在民生问题中占得比重越来越大,这就促使房屋转让买卖交易蓬勃发展,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是越来越多人关注的问题,在本文中主要介绍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一、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


·现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现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一、现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购买人,并由购买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具体规定了商品房现售的条件,包括;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