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未签订合同最新双倍工资时效性规定如何?

未签订合同最新双倍工资时效性规定如何?

未订立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未订立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最长11个月。但是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仲裁时效为一年,如果一年后仲裁仲裁委不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双倍工资的起算是从用工后第2个月开始的计算的,用工后的第一个月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这一个月是不计算在内的,也就是用工后的第一个月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对此不给予否定性评价。那么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多长时间呢,是否一直支持到劳动者离职呢?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已经给了明确答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意味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在用工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只需要办理一个补订合同的手续而已。因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

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关于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双倍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应适用追索劳动报酬的时效规定,即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第二种观点,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属于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赔偿,时效应当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

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关于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应当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所谓劳动报酬顾名思义是劳动者因为提供劳动而获得的收入,也就是按劳取酬,不劳不获,而双倍工资实际上是对因用人单位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给予的惩罚。劳动合同法规定双倍工资的立法本意是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防止大量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保护处于弱势的劳动者,规范用工关系。对于用工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已经明确规定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工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不在保护劳动者主张的双倍工资,因为此时自用工满一年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此时法律拟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定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通过其与用人单位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主张双倍工资。

那么,既然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那么关于他的诉讼时效就应当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最新双倍工资时效性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关于双倍工资,是因为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和劳动者签订合同,所以应该依法的赔偿给劳动者两倍工资的补偿,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支付两倍的补偿金也是根据工资标准来的,是因为非法的解除劳动合同。



·2023年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加班工资怎么计算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量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不能补休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1) 依法安排劳动者在...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效力如何认定?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效力如何认定?认定工伤决定书是一种依严格法定程序作出的公文书,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具有预决力,当事人一般不得再行争辩,但并非绝对不能推翻。追求客观真实与实质正义,是法官的永恒追求,根据法律真实裁判是程序公正与诉讼效...


·一、劳动合同年终奖过节费是必须写的条款吗?
      一、劳动合同年终奖过节费是必须写的条款吗?劳动合同年终奖过节费不是必须写的条款,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退还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退还是什么 建筑工程在竣工以后,如果在规定的质保期的时间之内都没有出现什么质量上的缺陷,或者是有缺陷也已经经过修补完善,那么到了时间,开发商就必须将当初预留下来的质保金返还给建筑商,质保金的返还是受法律保护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退还是什么...


·工作十几年解散赔偿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


·一、未签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未签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标准是什么? 未签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标准是: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


·试用期内工伤待遇标准是什么?
      试用期内工伤待遇标准是什么 1、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2、工伤赔偿同员工有没过试用期没有关系,只要等级相同,补偿金额是一样的; 按流程先申...


·一、单位员工工伤工资怎么计算?
      一、单位员工工伤工资怎么计算?单位员工工伤工资需要按照没有受伤时的薪资进行计算,员工工伤的工资是按照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


·郑州市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
      郑州市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 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用人单位全称;(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


·在我国误工费该准备什么证明材料?
      在我国误工费该准备什么证明材料? 误工费证明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