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必须要办理么?

现在不管是个人居住还是公司办公,通过租房来解决用房问题的情况很多。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大部分人都不陌生,可是您知道现在有项制度是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吗?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必须要办理么?下面我们就简要回答下这些问题。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性质
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
三、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影响
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的,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除非当事人明确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租赁合同生效条件。但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合同才生效的”但事实上没有办理,只要双方已实际履行合同的,则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对于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当事人会不会承担什么责任?我想这个问题肯定是您最关注的。相关规定表明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当事人限期补办,甚至可以要求对其施以罚款,但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主管部门的大棒对此 “高举而轻落”,目前因为这个问题而受罚的企业或个人我们还未发现。“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作为一项明确的规定,我们不能排除主管部门依法问责未满足该规定的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可能性,且对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可能构成很大影响,故我们建议,当事人(特别是承租方)在完成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后,应尽可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以避免不必要的责任或纠纷。由此可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目前只是行政规定,出发点是为了防止当事人非法出租房屋。目前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与否办理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如果是个人居住,可以不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如果是公司租用,那么最好按照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以防税务部门查到,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如何
      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如何被告:某财政局 第三人:某拆迁公司 某会计师事务所长期用作经营场地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于 2001年被列入拆迁范围。由于该公有非居住房屋虽为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使用,但房屋所有权却一直是由某财政局所持有。会计师事务所原属某财政局系统企业,1982...


·夫妻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
      夫妻离婚时可能会涉及到房产问题,如果是一方想要将房子变更房产证名字给另一方,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房产更名。一般来说,在进行房产更名时,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手续。有些人可能会关心办理手续的费用。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 ...


·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
      生活中,租房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登记的,但有时也会要求进行登记。那么承租人租赁房屋后,是否需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 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为常见现象,但出租人将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出租...


·租房没签合同能否退回押金 大家不要小看租房,这在实践中也是
      租房没签合同能否退回押金 您不要小看租房,这在实践中也是经常产生纠纷的。尤其是在租房的时候当事人又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有的人此时不想继续租房了就想要求出租人退还押金。那么租房没签合同能否退回押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房没签合同能否退回押金 (一)租房...


·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流程是什么?
      离婚问题现在已经不是很难解决的问题,自由恋爱观念深入人心,不在约束于传统的观念之中。而在离婚过程中还是会遇到诸多问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经常存在纠纷的问题是关于财产的分割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那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办理流程 1、到公证...


·一、有房贷离婚分割房产怎么过户?
      一、有房贷离婚分割房产怎么过户? 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1、 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这种情...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签订租赁合同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房租租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签订租赁合同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房租租赁的双方如果有一方违反了合同中的约定事项,可以认定为违约,被违约方可以要求赔偿。那租赁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 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


·房产评估价格的标准是什么
      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双方在进行买卖之前,卖方会想要了解自己的房屋大概值什么价,而作为买方就会想知道自己花的钱买了此房屋到底值不值,所以一般情况下,双方会做房产评估,那么房产评估价格的标准时什么呢?请从的我们整理的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产评估价格的标准什么 对于不懂评估、不了解房...


·可以的。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一个月左右审批下来。
      可以的。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一个月左右审批下来。 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银行收到客户名单; 2、银行主动联系客户,或客户主动申请; 3、银行收集材料,进行贷款审批; 4、审批通过后,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5、贷款发放,客户按期还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


·房屋抵押中房屋他项权证谁保存?
      现在不少人名下有多套房产,在需要资金的时候可以办理抵押手续。在商品房抵押过程中,会涉及到一个房屋他项权证。这个是由抵押人到当地房管局申请的。和房产证一样,房屋他项权证也代表了房屋的产权。那么,房屋他项权证谁保存?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房屋他项权证谁保存? 《房屋他项权证》...


·二手房买卖付款细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二手房买卖付款细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1、二手房买卖付款方式中,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都是安全的。 2、二手房买卖付款方式有一次性付款、中介代收、分期付款。 3、一次性付款需要注意的事项是: (1)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如果贷款办理不成功,就要无条件解除合同,退回全部定金和已...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