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屋继承

房屋继承

1,继承手续需要继承人到被继承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去办理相应的销户,也就是人们常说把户籍注销了,手续办理了之后就需要开具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之后会用到这个证明,因此必须要开具,不然无法证明公民已经死亡,也就不能继承其遗产;

2,继承人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因为已经取消了这个环节,所以如今公民继承房屋,其实并不是必须要先办理公证),不管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两者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所要继承的房屋相应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也就是要提供证据证明房屋的所有权;

(3)户口本或其他可以证明死亡人和继承人的法定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之后就是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需要注意。继承房屋如果不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将所有权转移到自己名下的,那么之后就不能对继承的房屋作出处分。

此时应该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和交完税后凭证(原件)。

在上述手续办完之后,那么就可以实际取得继承的房屋

二、股权继承:

1、根据《公司法》中的第76条中的规定,作为公司的股东在其去世之后,合法继承人是可以继承其在公司的股东资格,当然这个时候要注意,如果该公司章程中有特殊规定的话,那么继承股东资格可能就会受限。看公司章程有没有对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作出约定,如果没有,该继承人是股东的法定继承权。

2、除了上交一般财产继承所需要的材料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该提交以下的证明材料:

(1)死亡人对该公司的出资证明;

(2)该公司你股东名单;

(3)该公司的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该公司的章程;

(5)对该公司进行的资产评估报告。

3、上面这些程序做好后到工商局办理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

三、股票继承:

1、继承公证

需提供的材料与前面房产继承的继承公证的材料一样;

2、凭继承权公证书到证券营业部办理股票过户手续

如果继承者从来没有开过股票账户,第一步应该开立股票账户,如果不想开新的股票账户,可将所继承的股票卖出变为资金,然后取现。

四、存款继承:

1、在继承存款的时候,因为存款多半都是在银行,所以就要向银行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要注意,如果继承人取得了被继承人的储蓄卡,同时也知晓密码的,其实可以直接取出存款直接继承,但不要忘了给被继承人注销银行卡。

2、如果不知道存折、密码的,则需要先向存款机构所在地的遗产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这个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和前面房产继承的继承公证所需材料一样;

3、根据继承权公证书到存款机构(通常是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取出、转账手续。之后也是需要对死者的银行卡或者存折、存单等作出处理。

·购房卖家违约金支付标准是多少?
      购房卖家违约金支付标准是多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数额或计算...


·一、上房置换协议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一、上房置换协议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的话,那么就是有效的 产权证书是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据之一,在法律上推定为权利,但其不具有绝对的证明效力。本案涉诉房屋不动产登记薄的物权状况与真实的权利状况不一致。故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未被法院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在我省...


·贷款买房首付要给多少
      有的人想要通过贷款方式买房,那么就需要自己实际支付购房首付款,剩余的房款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但了解的贷款买房的首付比例可能不太一样,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贷款买房首付要给多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首付要给多少 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个...


·房屋产权继承期限是多久?
      房屋产权继承期限是多久?房屋产权继承权没有时间限制,因继承权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有时间限制。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该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


·离婚后房子如何分,房屋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由于当今社会房价节节攀升,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房子的分割就成了大的问题,但是大多数人对此根本就不了解,就有很多人都问过我们,离婚之后房子到底该如何分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您阅读之后,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房子该如何分 1、一方婚前已交纳全部房屋款项,即使婚姻...


·哈尔滨二手房买卖需要多长时间?
      您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一定想事先知道这过程大概需要多长时间,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不一样,以及各地的政府规章有些差别,所以在我国各地进行二手交易花费的时间并不相同,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哈尔滨二手房买卖需要多长时间,以供您参考。 一、全款买房,无贷款: 双方达成协议,房东收下下家的定金...


·一、二手房买卖中一方延迟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二手房买卖中一方延迟履行合同怎么办?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依据法律规定,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还用公证吗,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如何公证呢?
      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还用公证吗,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如何公证呢?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两个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意见统一,通过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解除婚姻状态恢复自由的一种离婚方式,离婚后对于房产过户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公证,离婚房产析产是对离婚房产过户免除征契税的证明。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管局他项权证几天出?
      在现代社会,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都是需要向银行贷款的,因为对于现代人来说,房价是十分高昂的,所以一次性将房款付完是不太可能的,当然这里贷款,的话就涉及到一个抵押的问题,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管局他项权证几天出?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管局他项权证几天出...


·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需要仔细对房屋的各个区域做出验收,而
      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需要仔细对房屋的各个区域做出验收,而不能简单的交付了房屋要是就算完,这样只会给自身造成损害。而在验房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发现房屋质量不合格,那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才好?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质量不合格该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房屋出租权是不是使用权?
      房屋出租权是不是使用权?房屋出租权是可以认定为使用权的,房屋承租权是房屋出租人以口头或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将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与收益,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权利。是日常生活中不动产交易的一种主要形式。按照房屋使用性质.分为住宅用房租赁和非住宅用房租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性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