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人防工程是为了什么建设的?

人防工程是为了什么建设的?
相信您都听过防空洞,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人防工程是什么意思,人防工程范围广,囊括内容众多,其中防空洞就是人防工程的一种。那么什么是人防工程呢?人防工程是为了什么而建设的呢?我们在此为您整理解答。

一、 人防工程
人防工程是一种有防护要求的特殊地下建筑,其常用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按抗力等级划分,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游馆、影剧院(会堂)等;从工程构筑方式,又分为掘开式工程和坑道式工程两大类。为了合理反映工程造价、预算定额和工程预算通常以工程构筑方式进行分类:
1、掘开式人防工程掘开式人防工程,是指采用首先开掘工程基坑土石方至设计标高,然后浇筑工程,再复土回填的方法构筑的人防工程。对于采用掘开方式构筑的平时战时用途为地下通道即地道,也应归入掘开式工程范畴。
2、坑地道人防工程坑地道人防工程从施工方法上讲,是采用暗挖(掘进爆破)施工的人防工程。从结构上讲,坑地道工程是利用工程上部覆盖层与工程支护(被复)结构共同组成的承载结构的工程。坑地道工程按施工口的不同型式又分为坑道工程和地道工程;根据地道工程构筑地域的地质条件,又分为土质工程和石质工程。
三、 人防工程的防护作用
按标准建设的人防工程被视为人员理想的防护安全设施。因
为它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御冲击波、光热辐射、核辐射、毒剂、放射性和生物战剂污染空气及常规爆炸碎片等各种杀伤因素的危害。例如,工程最外面的冲击波防护门,可使杀伤半径减少2/3。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上均有一道橡胶密封圈能防止烟尘、毒剂污染空气渗入。在工程头部两道密闭门之间是防毒通道。在通道的一侧有滤毒通风设施,能将污染空气过滤成清洁空气,供工程内人员使用。另一例设洗消室,能保障人员进入工程时的安全。
四、 进出入防工程及在工程中待蔽的方法和要求

1、人员进入人防工程的时间要尽量缩短,这是防空的基本 要求。为此,所有待蔽人员都要熟悉入口标志、工程口部结构及
预定位置;携行应急包裹体积要小,儿童、老人应有专人分头负 责,在口部听从工作人员疏导,按标志方向行动,不大声喊叫。在无灯光时,一律靠右侧、用右手探摸墙壁行动。若是在工程遭
毒剂或放射性污染条件下,着防护器材进入工程,就不宜快速,而要在人防工作人员指导和帮助下,按规定:依次关开密闭门、
洗消、通风、排毒后,才能进入工程掩蔽室。这只是极少数执勤员的行为,一般待蔽人员是不能随便进出的。
2、解除警报后,要防止人员突然拥出人防工程,因空气环境突然改变,要防止老人病人不适晕倒。出人防工程前要搞清里面的破坏程度、安全方向、必要的防护措施和注意事甲。人员出去后,工程管理人员要立即对工程进行整理、排污、补充物货,准备工程再次启用。
3、在毒剂或放射性沾染后,人员在人防工程中停留的时间较长,此时待人员,要做到以下几点要求:(1)带好自己的随身用品、罐头食品、瓶装饮料和个人防器材:不带腐烂、有异味的食物,物品放在自己伸手就可拿到的地方(2)待蔽时要安静坐、卧,尽可能少活动,保持体力,减少严禁使用明火、不吸烟、不打闹,注意节约 用水。(3)注意工程内的卫生、防止污染。人员大小便,要到指定 的地方,丢弃废弃物,要密封、隔离存放。(4)工程密闭防护期间,人员尽量不出入工程。如果必须出
入时,同一时间内工程口部只准开一个门,以防外部受染空气直接进入。人防工程的待蔽人员不要乱动工程内防护设备。当工程
局部遭受破坏时,要听从指挥,防止危害扩大。以上内容为您介绍了人防工程的含义,以及人防工程根据各种不同的依据的分类,人防工程是为了防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当灾难发生时逃生避难的场所,上述内容还介绍了进出入防空洞以及在避难过程中隐蔽的方法以及应该注意的要求。有这方面了解意向的读者,可以参考一下。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建设工程质量怎么样,是需要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至于按什么评定往往体现在他的施工资料的内容中,而这个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许多人常常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也有许多即将入职或在职人员不清楚,因此给工作的推进带来很大不便,有时甚至有巨大的经济损失。下面就...


·补发工资能仲裁经济补偿吗?
      补发工资能仲裁经济补偿吗?补发工资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形,职员最多可以获得的是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现代技术的越来越先进,带给人们工作的便利也让人们的惰性越来越大,所以越来越多的出现豆腐渣工程,给社会造成各种不同程度的损失。一项工程的完成,质量验收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程序,那么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吧。 一、...


·一、确认劳动关系管辖异议怎么办?
      一、确认劳动关系管辖异议怎么办?1、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


·一、包头工伤赔偿申请材料有哪些?
      一、包头工伤赔偿申请材料有哪些? 1、《包头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区属单位还需加盖区劳动部门公章);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伤(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伤残等级评定结论通知书原件; 5、如鉴定结果为1-4级伤残职工,提供工伤职工建行...


·单位能代扣工资吗
      在我国大部分的用人单位都是要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的,五险一金的自缴部分都是通过工资扣除的,但是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够代扣工资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那些情况单位能够代扣工资吧。 一、单位如何支付员工工资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


·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具有双重劳动关系,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及员工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


·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样的?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


·在我国工伤认定完后怎么办
      在生活中您如果遭受了工伤,肯定要去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已经完毕后,接下来的工作也是相当重要的。对自己的赔偿等相关事宜都需要一步步的来进行解决。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在我国工伤认定完后怎么办的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完后怎么办? 找公司进行...


·如何认定单位逼迫员工辞职
      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可能看到过单位逼迫员工辞职的现象。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认定单位逼迫员工辞职的行为呢?而在实践中,如果员工确实是被迫辞职的他能否得到补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认定单位逼迫员工辞职 劳动部与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劳...


·劳务派遣税率及征收率是多少
      劳务派遣税率及征收率是多少 一、劳务派遣税率及征收率是多少 劳务派遣营业税税率为5%,这里要注意,这个简易计税比较特别,是一种差额简易计税方式。具体来说是劳务派遣公司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