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是什么?1、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这种“滥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超越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超越法定权力范围,违法决定无权决定的事项、擅自处理无权处理的事务;二是违法行使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违反法定办事程序,随心所欲地违法处理公务。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这种“玩忽”行为,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不履行职责,即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对法定职责义务,该为而不为,放弃职守、擅离岗位;二是不认真履行职责,即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对法定职责义务,敷衍塞责。2、行为方式的区别。从行为方式上讲,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都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构成,只是行为的主要方式有所区别,即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3、结果要件的区别。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滥用职权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2人、轻伤5人以上即可立案;玩忽职守除造成死亡1人以外,重伤要3人、轻伤10人以上才能立案。滥用职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即可立案;玩忽职守则要30万元才能立案。二、滥用职权的立案标准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司法机关在对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进行认定和判决时,需要对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辩护处理。


·2023未成年怎么判刑处罚?
      一、未成年怎么判刑处罚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正确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规定,严肃执法,认真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基本原则,审理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招摇撞骗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招摇撞骗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招摇撞骗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1)侵害的客体不同。 (2)行为手段不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 (5)犯罪目的的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


·选择诈骗不退赃能量刑吗?
      诈骗不退赃能量刑退赃与否不是定罪情节而是量刑情节,退不退,承认不承认不影响检察、法院认定构成诈骗罪,但是会影响量刑,拒不退赃、拒不认罪当然不可能得到轻判,当然,前提是检察机关取得的证据确实充分足以定罪。一般来讲,要是诈骗之后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要是不退赃的话,那么就没有法定的从...


·定罪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定罪的三个条件是什么?1.定罪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定罪权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人民法院通过自己的职能活动,查明犯罪事实,根据规定确认行为的犯罪性,这就是定罪活动。因此,定罪的主体是人民法院。2.定罪的客体是侵害法益的行为侵害法益的行为是定罪的客体,因而只有对行为才能认定...


·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有区别吗?
      诈骗与集团诈骗都是利用非法手段骗取别人的财产,但是很少人知道两者之间的区别,经常把两者的概念混淆。其实二者虽然同属于诈骗,但是还是有着明显的不同,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有区别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二者的相关知识,来解释一下。 一、区分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界限的必要性 根据...


·没有批捕是不是不会被判刑?
      一、没有批捕是不是不会被判刑? 没有批捕的情况下,也是可能会被判刑的。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批捕之后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


·刑事拘留会被拘留多长时间
      刑事拘留会被拘留多长时间 一、刑事拘留会被拘留多长时间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距离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而人民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批捕与否的决定。在此种情形下,拘...


·在我国妨害司法罪是什么?
      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以金钱贿赂或者暴力威胁证人,不执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其他的一些不与国家司法机关相配合,甚至故意扰乱司法机关正常工作的情况。这些我们在法律上统称为妨害司法罪,那么您是否具体了解过妨害司法罪是什么呢? 一、妨害司法罪是什么? 妨害司法罪,是指违反法...


·绑架数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绑架数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绑架数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绑架数罪的法律规定是应当按照刑法当中的数罪并罚的原则来进行一个惩罚,这样的惩罚力度肯定是比单独犯一个罪要严重很多,而且我们国家刑法当中239条已经明确的规定了,这样的情况会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在进行贩毒刑拘可以找律师吗
      在进行贩毒刑拘可以找律师吗 一、在进行贩毒刑拘可以找律师吗 毒品犯罪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犯罪,国家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也很大,所以要想获得一个有利的结果,律师是越早介入越好,这样可以更好的了解案情,更好的沟通。 二、刑事拘留期限 最长期限37日(提请批捕最长时限30日;批捕的...


·先前有被监视居住抵刑期吗
      先前有被监视居住抵刑期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