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什么情况下政府才会把廉租房收回

什么情况下政府才会把廉租房收回享受廉租保障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廉租房收回,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金补贴或收回所承租的廉租住房,依法追缴其非法收入,按照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享受申请保障房资格;拒不退出的,可按合同约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隐瞒、虚报或者伪造家庭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等信息的;(二)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租、转借的;(三)改变廉租住房房屋用途的;(四)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缴纳廉租住房租金的;(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二、廉租房可以住多久?1、廉租房租赁并不是永久的,通常是采用一年一签的形式来续租,但有些地区政策不同,所以各地的廉租房租赁年限也会有所差异。当然也有部分政府表示,居住满一定的年限后是可以购买廉租房的,当然还是会根据当地的政策来判断。2、按政策申请廉租房家庭,只要居住满三年,具有一定支付能力,并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的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购买廉租房。3、廉租房一般是一年一签。一年后,有关部门会审核的租住人的经济条件,如果在廉租房标准之内,就可以继续租住,如果超出标准,或者调整房租(比如减少政府租房补贴等),或者收回廉租房,另行安排公租房。4、廉租房复审的时间并不统一,会由各地的保障住房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制定政策。有些地区的廉租房是一年一审,有些是五年一审。各地的廉租房租住年限也有区别,但部分政府表示廉租房在租住满一定年限后是可购买的。所以部分地区的申请家庭居住满一定年限(至少满3年)后,有支付能力购买廉租房了,并也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条件,可以按规定申请购买廉租房。廉租房不是永久居住,换言之即使符合了申请廉租房的条件要求,也获得了廉租房的居住资格,但是如果约定或者规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了之后,自然就不能再继续租住下去。应当退回廉租房但是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有逾期未退回廉租房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调整租金处理。


·父母没立遗嘱房子怎么处理?
      父母没立遗嘱房子怎么处理?父母没立遗嘱的,房子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


·集中解答卖房协议书怎么写
      当我们需要卖出自己的房产的时候,拟定一份权责清晰、期限明确的协议书至关重要,这可以为我们免去之后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对于有特殊情况或者专业性比较强的卖房协议,我们可以聘请律师代为拟定,但是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自己根据模板和实际情况来拟定,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卖房协议书怎么写。甲方(卖...


·一、疫情租户要求免房租的规定是什么?
      一、疫情租户要求免房租的规定是什么?疫情租户要求免房租的规定是租户可以和房东进行合理的协商,然后由房东决定是否减免租金,如果是属于企业类型的租户的话,可以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积极的减免租金的申报,具体规定一当地政府通知为准,如《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房产遗产继承更名费用是怎样的
      房产遗产继承更名费用是怎样的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5、公证费: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6...


·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
      随着房产的价格不断上涨,因此很多人不得不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这样与一次性付全款买房的流程就会有一些差异,那到底购房者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贷款买房的流程——房源选择 欲购房之前应结合自己的承受能力,进行选房。最好控制在月供房费...


·房屋出租还可以抵押么?
      房屋出租还可以抵押么房屋出租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房屋承租人的法律行为,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由承租人享有;房屋抵押是在房屋所有权上设置的他项权利,当抵押人无法向抵押权人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实现抵押权,即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房屋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法律并...


·由于目前我国的租房群体越来越多,所以国家有关部门为了规范租房
      由于目前我国的租房群体越来越多,所以国家有关部门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一些问题,要求房屋在租赁的时候需要到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但是在备案登记的时候,您一定要知道是要携带一些资料的,这样才能节省您的时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房屋租赁登记案件需要的资料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登记...


·一、期房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一、期房如何防止一房多卖?买房前: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


·房子第一法定继承人是谁
      房子第一法定继承人是谁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要怎么分
      现在房产的价格可以说明天跟今天的都不一样,更何况是那种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购买的房产,到如今相信已经翻了不知道多少倍。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房产的增值部分,也是需要做出分割的。那到底离婚房产增值部分是怎么分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什么是房屋增值部分? 房屋增值部分是指房屋市...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归谁?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归谁?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