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上海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

要办成一件事,中间人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于是现代社会就出现了“中介”这一工作形式,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就是一种中介服务形式,这一形式的出现,大大提高了关于劳动保障事务的工作效率,节省了个人的时间。在本文中主要介绍上海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
一、什么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管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代其联系办理相关劳动保障业务的一种中介服务形式,代理方和委托方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生活费。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为其代理人事关系、托管档案、办理户籍入户及相关劳动保障具体业务的一种有偿服务。
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档案托管、代办失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接续手续、代办自由职业者个人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劳动关系转移、退休及待遇申报、伤残评定、职业技能资格申办、出国政审、代理户籍关系及其它。
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范围有哪些
1、各类企业招用的劳动者,包括:国有、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合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2、辞职、解聘、未落实单位以及自谋职业和失业期满的企业职工。
3、各类院校毕业生和转业退伍军人。
4、有劳动人事代理要求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程序是什么
1、单位集体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须由单位工作人员持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代理人员花名册、职工个人档案,签订代理协议,确立代理关系。
2、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须持解除合同报告书、身份证、个人档案、邮政存折签订代理协议,确立代理关系。
3、通过灵活就业形式首次办理就业手续的,须由本人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表》、身份证、邮政存折签订代理协议,确立代理关系。
四、实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后如何缴费?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在代理期间应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代理人员在代理期间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分别是20%和9%,缴费基数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每年按市政府公布的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80%、100%每年3月初自由选择。代理人员应于每月5日前按协议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关于“上海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这一问题你是否清楚了解呢。我们为你总结至此,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以人为本、服务热情周到、方法高效快捷、服务结果及时准确,最终形成“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的目的。在您平时的生产生活中,为了节省时间,可以咨询此项服务。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和定义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和定义 应届大学生毕业前后往往要签署两份协议: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但是不少学生都不能区分两者的关系,这往往会造成学生们进入企业后吃亏的情况。别着急,的我们马上为您介绍这两种协议的区别和定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和定义 1...


·存在故意伤害误工期如何计算?
      存在故意伤害误工期如何计算?存在故意伤害误工期应当根据医院建议休息的时间来进行计算。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根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是什么? 当今我国的各项发展都在不断地进步,不管是建筑工程建筑还是水利工程,都为国家的经济和人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改变。拿水利工程来说,水利工程为我国的发电、用水、防洪都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水利工程建设完成以后,国家也会有相关的单位对水利工程进...


·总包工程可以转包吗
      可以转包。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均可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也可以进行专门合法的转包与分包。《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


·上班期间跟同事争吵打架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上班期间跟同事争吵打架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上班期间,同事间因为工作矛盾或者私人恩怨起争执,最后矛盾激化直接动手打架,一方情绪激动难以控制自己行为的,可能会导致另一方受伤。因为是在上班期间工作场所内遭到伤害,受伤的员工便要确定是否可以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按规定在工作时间和...


·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是什么?
      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


·辞职后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吗?
      辞职后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吗?辞职后单位是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试用期内提前3天辞职,到期即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吗?
      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


·解决建筑工程挂靠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解决建筑工程挂靠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近几年来,随着建筑市场不断发展,大量的施工合同纠纷不断涌现,在这些纠纷案件中,建筑工程挂靠合同纠纷越来越多,“挂靠”这个词不断提高热度,如何处理施工中挂靠问题存在很多分歧,这就导致各地法院及主审的审判结果存在很大差异,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建筑工...


·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
      在求职面试的时候经常会听到用人单位给出的条件里面有缴纳五险一金这一项,那么五险一金究竟都包括什么呢,缴纳五险一金有什么好处以及如果不缴纳五险一金会对以后有什么不良的影响么,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注意了解的问题。下文就为您总结一下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 一、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


·工伤劳动关系如何确定?
      工伤劳动关系如何确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劳动保障部授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权,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时,其双方的劳动关系很明确,工伤认定部门也会在认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认定受伤职工是否属工伤。相关法律规定,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