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构成是怎样的
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构成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能是对劳动关系中当事人双方的劳动纠纷进行调解、裁决。但是现在因为您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导致劳动纠纷事件时有发生,为了让劳动纠纷的处理在起始阶段就可以得到调解,相关的部门就制定了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的方案,下面我们就以胶州地区为例,为您说明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构成。
一、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构成
一级调解组织设立于胶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级调解组织包括12个镇(街道),司法、水利等10个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服装、钢结构、电商等17个行业协会、商会,同时在12个镇(街道)设立首席调解员;三级调解组织包括西部商贸区、市南小区等8个社区调委会;四级调解组织目前有77个企业调委会,基本涵盖规模以上重点企业。
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纠纷的程序:
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如果认为需要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就应当向所在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才能考虑是否受理。申请调解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任何人不得对此进行非法干涉、限制和剥夺。根据工作规则第14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管采取何种方式,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即申请人必须与本争议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相对人,即申请人必须说明与谁发生了争议,在哪些问题上发生了争议;有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理由。申请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后,调解委员会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决定。调解委员会审查,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审查申请调解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不是劳动争议的,不予受理;审查调解申请人是否合格;审查申请调解的劳动争议是否符合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接受申请的范围和条件。工作规则第15条规定,调解委员会接到
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查申请调解的劳动争议是否已经经过仲裁裁决或
法院判决。对已经过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的,调解委员会不应受理,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申诉办理。调解委员会应在4日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2、调解前的准备。调解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1)弄清争议的基本事实,即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发展过程、争议的
焦点等。(2)了解与争议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判断争议的是非曲直和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3)对调查得到的材料进行
综合分析研究,并结合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判明是非,分析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拟定调解方案和调解意见。(4)召开调解员会议,通报调查情况,讨论确定
调解方案,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确定调解意见。(5)指定调解委员会成员与劳动争议当事人谈话,宣传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提出正确对待调解的要求,通过宣传法律知识及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为调解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3、调解。劳动争议的调解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调解委员会主任宣布申请人请求调解的争议事项、调解纪律、当事人应持的态度;听取当事人意见;说明调解委员会对争议的调查结果和调解意见;当事人协议。4、调解终结。调解终结的具体方式包括:当事人自行协调。在调解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劳动争议的调解即行结束;当事人撤回
申请。如果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撤回自己的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应当准许,并终结调解;当事人拒绝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有权拒绝调解,这时调解委员会
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利,终止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各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调解不成的,应作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书一式3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一份)。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构成,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实际的劳动纠纷发生的情况下,并不一定要让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相关部门设立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可以让相关的企业、小区等组成的调解委员会在劳动纠纷在萌芽的状态下得到调解。
·建筑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方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方法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方法有哪些?
(1)行政方法
通过上级领导,发布进度指令,进行指导、协调和考核。利用激励手段(奖、罚、表扬、批评),监督、督促等方式进行进度控制。
(2)管理技术方法
主要通过监理工程师的规划、控制和协调。
1)...
·合同期间要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
一、合同期间要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
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如何规定?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如何规定?
道路工程对公民生活以及城市发展发挥着必不可少的作用。道路工程体现在城市繁荣以及道路安全之中。因此国家对市政工程的要求相对严苛,验收标准也非常严厉和齐备。那么,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如何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1.0....
·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后果是什么?
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后果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意思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意思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对一个概念进行学习的时候,通常它会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广义上的解释,一种是狭义上的解释。广义就是从更广泛的方面来阐述,狭义也就是从一个方面来谈。工程质量这一概念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们将针对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意思的问题为...
·一、因伤致死误工费要怎么赔偿?
一、因伤致死误工费要怎么赔偿?因伤致死误工费的赔偿内容包括: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最...
·雇佣协议书属劳动合同吗
雇佣协议不算劳动合同,雇佣协议属于劳务合同。雇佣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体资格的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
·疲劳性骨折工伤算不算工伤
疲劳性骨折工伤算不算工伤在上班时间发生的算是工伤。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
·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没让再签违法吗
《劳动合同法》中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进行了规定,但很多劳动者对其相关的规定产生了错误的理解,那么,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没让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吗?以下的我们将进行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没让再签违法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怎么算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怎么算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如何计算?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
·一、入职以后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入职以后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要是一直没去签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