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

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 一、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
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于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债务承担合同因主体不同,有两种不同的存在形式,一为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一为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参考文献一)从立法上来看,我国《民法通则》第91条前段的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针对债务承担合同的形势而言,显然《民法通则》与理论界是一致的。尽管《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仅仅肯定了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承担合同,对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是否可以形成债务承担合同并没有明确,但理论界普遍认为,“由于债务是为债权人的利益而设的,所以与此而言,在债务转移问题上,债权人拥有比债务人更为优越的地位,根据‘举重明轻’的解释规则,应当认为既然债务人可以转移债务,债权人当然也可以转移债务,所以,第三人完全可以通过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进行债务的转移。”(参考文献二)也就是说债务承担合同的主体即可以是第三人与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与债权人。
二、债权债务在现实中的区分
(一)债权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二)债务
1、从会计意义看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2、从经济意义看
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给您做的具体分析。债权债务从严格意义上来看它是相对权,通过租赁合同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但是该债权债务关系必须要遵循合同的相对性,双方互相承担相应的责任。

·门面房订了五年合同房东毁约如何起诉
      门面房订了五年合同房东毁约如何起诉 一、门面房订了五年合同房东毁约如何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


·出现哪些问题可以要求退房
      一般来说,房子也属于商品,可以买也可以退。但是房子又跟一般的商品不一样,买了之后虽然可以退,但不能随随便便要求退房,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通常在出现哪些问题时可以要求退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现哪些问题可以要求退房 买房又退房,的确是一件苦恼的事情...


·购买的期房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众所周知,购买期房有很多优势,但同时它也存在着很大的弊端,较容易出现一房二卖、面积误差、质量瑕疵等问题,对于买受人而言,一旦涉及到这些,首先考虑的就是如何退房的问题。那么具体购买的期房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的期房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一)商品房...


·识别真假产权证的办法
          近期在房屋交易中出现了房屋权属证书造假现象,一些不法人员非法伪造和使用房屋权属证书。专家介绍,辨别真伪产权证有8种方法:
      一看封皮。真的产权证封面硬实有纹理, ...


·买卖房屋过户流程具体是如何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必须以登记为主,购房者在买卖房屋时,必不可少的一项程序就是房屋登记,只有经历这个程序,房产权属才能进行确认。那么,买卖房屋过户流程具体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首先我们要签订一个叫做房...


·法定继承中房产继承人是谁
      法定继承中房产继承人是谁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房子没到期房东不租了怎么办
      房子没到期房东不租了怎么办?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


·全款买房子算二房吗?
      全款买房子算二房吗 全款买房子算二房。最新央行房贷新政规定了首套房认定标准:2014二套房认定标准(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


·哪些情况下房屋不能出租
      哪些情况下房屋不能出租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子女继承的房产证有遗产税吗
      子女继承的房产证有遗产税吗若是办理房产证时不登记在子女名下,在子女根据法定程序继承时需要作为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人进行缴税。若办理在子女的名下的房产证则不需要缴纳遗产税。二、房产的遗产税是多少1、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被继承...


·离婚时贷款房屋如何分割?
      离婚时贷款房屋如何分割? 一、婚后贷款购房,已领房产证,时贷款房屋怎么分割,如何处理? 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婚后贷款购房,无论是个人支付房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也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均属...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