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什么情况下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一、什么是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违约方应当承担的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可继续履行合同
依据民法典规定,继续履行的适用除有违约行为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继续履行必须可能。
继续履行是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并不要求违约方负继续履行责任,而只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按法律规定确定责任而不适用继续履行。实际履行与特别法相冲突时,也不适用继续履行。对于自然债务在当事人违约后发生合同履行不能时,因违约方已经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也不能让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只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继续履行存在必要。
由于继续履行只是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而不是惩罚性措施,债权人是否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以及违约方应否继续履行都应考虑其经济合理性。依据民法典规定,继续履行是否必要是以履行费用为标准来判断的,继续履行费用过高,势必破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就不能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三)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
只有在合同约定的标的适于强制履行时,才宜于追究违约方继续履行的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的,如委托合同等因相信对方的特殊技能、业务水平、道德品格而订立的合同,因其严格的人身性质,实际履行有悖于合同的性质,因而不得适用继续履行。对于提供劳务的合同,也不得以履行合同债务为由强令债务人提供劳务。
(四)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
是否要求债务人承担继续履行责任是债权人的一项权利,他人不能强迫。但债权人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则,债权人即丧失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民法典将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作为继续履行的除外条件加以规定,主要是为了促使债权人及时行使继续履行的权利,以稳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保护违约方的利益。
在出现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要想继续履行合同的,此时首先要有继续履行的可能,若都没有继续履行的可能,当然最终合同也是无法继续履行下去的。而除了这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外,当事人还可以选择支付违约金、做出损害赔偿等方式来承担违约责任。


·机电设备购销合同的内容
      机电设备购销合同的内容 在对机电设备进行采购的时候,需要熟知机电设备的性能特性,严格把好质量关,这直接关系到机电设备的生产效率。签订机电设备购销合同时,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份机电设备购销合同范本来为您做一介绍。 机电设备购销合同 编号: 签约地点: 供...


·没签合同对方毁约了怎么办
      没签合同对方毁约了怎么办 一、没签合同对方毁约了怎么办 双方虽未订立书面合同,但一方履行主要合同义务为另一方所接受的,视为合同已成立。当事复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制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如果合同对方...


·效力待定的合同生效吗
      1.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生效吗这个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清楚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是什么?所谓的效力待定合同从字面上的意思来理解,就是所签订的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有待确定的。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中,队效力待定合同作出了具体的解释,不会的,效力待定合同指的就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后...


·去法院起诉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去法院起诉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一、去法院起诉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的证据; 2、存在合同事实的证据; 3、对方违约的证据; 4、主要损失的证据等等。 二、合同纠纷诉讼证据如何保全 (一)诉讼证据保存的具体要求 1、对《合同书》及有关协议...


·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的区别有哪些?按照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之间的区别有着明确的说明:1.按照第九条规定,如果是依法登记的话,那么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转让,消灭和设立,就可以最终发生一定的效力。如果没有并没有登记的话,就不会发生效力,但是如果法律有另外规定的...


·订立抵押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
      订立抵押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订立抵押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 1、抵押人主体资格: (1)设定抵押的财产有共有人时,应先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由所有共有人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2)外商投资企业、个人合伙成立的私营企业等设有董事会的企业,按公司章程规定,担保须有董事会决议...


·代位权诉讼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权诉讼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代位权之诉为民事诉讼,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同时,代位权之诉还须具备自身的特殊要件。《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


·合同履行中的协作履行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履行中的协作履行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协作履行原则是合同履行原则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体现合同协作完成的重要原则。很多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不太清楚合同履行中的协作履行原则包括哪些内容的?而了解清...


·主合同无效保证人有责吗?
      主合同无效保证人有责吗?一般来说,许多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其他经济合同时,会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与保证人另外签订担保合同,保证人则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此时,这类担保合同是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保证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请跟随我们在下文中一起探讨一下。 一、主合同无效保证...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仓储物的储存条件和储存要求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需...


·如何才是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 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怎么判定?
      如何才是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 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怎么判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对象指向的是 无权处分合同 ,而非 无权处分行为 。在权利人未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之前,该处分合同效力属效力待定状态。 (一)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对象指向的是 无权处分合同 ,而非 无权...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