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法保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保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保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和禁业限制的规定。
劳动法22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商业秘密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
本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不得使用或者披露信息的义务包含生产的秘密环节,以及足以构成商业秘密的其他信息。
本条规定竞业禁止的目的是要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依法支付损害赔偿金。但是,在用人单位存在商业秘密,劳动者亦知悉的情况下,因为劳动合同终结后,劳动者的保密义务仍旧延续,即便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劳动者也应当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否则,用人单位可因此追究劳动者的侵权责任。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上述是我们整理的劳动合同法保密期限。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可以是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无限期期间,这得看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公司与员工的合同约定;而一般的保密信息一般约定为2年或3年保密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竞业禁止,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其他具体事项,欢迎咨询的律师。


·分包工程的内容是什么?
      分包工程的内容是什么?分包工程的概念是:施工企业承包某总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总包施工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其他专业施工企业,如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将总包工程中的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专业安装工程公司。分包施工单位只对总包单位负责,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经济联系。指在...


·职工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职工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疫情...


·发生工伤认定争议怎么办
      虽说工伤认定中的争议往往都是围绕认定结果产生的,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其他争议的情况。对于当事人来讲如果产生了争议的话,那肯定就会对自己不利。那么现实中通常发生工伤认定争议怎么办才好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工伤认定争议怎么办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9章...


·农民工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在制定工伤鉴定标准和工伤鉴定完毕后的赔偿数额的时候,肯定是面向我国全体劳动者都是一样的。赔偿标准不会因为劳动者是什么样的身份就发生变动,即使对方的身份是农民工,但是只要做完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法获得国家规定的赔偿金额。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农民工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法律规定河北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根据法律规定河北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到社保局去申请工伤认定,可以是单位出面申请,单位不管的话,个人(包括他的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自己去申请。需要提供医疗证据、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是工作证、工资条、劳动合同等)、申请表(可以在社保局免费领取)、最好有2个以上的证人。申...


·劳动合同时间含试用期期限吗?
      劳动合同时间含试用期期限吗劳动合同包含试用期,主要依据如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


·合同到期继续工作未续签应该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继续工作未续签应该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


·一、传媒公司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传媒公司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传媒公司劳动合同的内容有聘用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工作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工作纪律、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等等。具体制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


·员工合同期满继续工作未签合同的权利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


·员工入职离职协议书怎么写?
      在现实生活中,每天都有人在找工作,跳槽现象也每天都会发生,劳动者在选择工作时总会左挑右选,面试通过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会签署劳动合同,也就是类似于入职协议。离职时会签署离职协议。那么,员工入职离职协议书怎么写? 员工入职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平等协商,订...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算工资?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算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双方未能就不明确条款达...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