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该怎么办?一、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怎么办?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哪些?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三、劳动仲裁受理的情形是什么?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λ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当事人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应该在有效期限内,如果逾期的话,仲裁委是不予受理的。除此之外,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的情况还包括很多,如主体不合格,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等。遇到这样情况时,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通过法院来处理劳动争议纠纷。


·员工自愿放弃公积金有效吗
      无效。公积金有强制性,单位不可以不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


·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开除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劳动仲裁办案规范化,保证办案质量,及时正确地处理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地方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


·工伤伤残鉴定办法中对鉴定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伤残鉴定办法是对工伤鉴定一系列内容的规定。工伤鉴定的提起条件、工伤鉴定的申请、工伤鉴定流程以及需要的材料在工伤鉴定办法都有明确的内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工伤鉴定程序的相关规定。 工伤伤残鉴定办法中对鉴定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 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


·劳动法规定员工年假还要扣工资吗
      劳动法规定员工年假还要扣工资吗?1、不会扣的。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即:职工在休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不含中夜班津贴、保健津贴)、效益工资按正常出勤发放。2、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休假的相关规定如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


·讨工资找劳动监察大队有用吗?
      讨工资找劳动监察大队有用吗?一、讨工资找劳动监察大队有用吗?讨工资找劳动监察大队有用,企业拖欠工资属于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对于拖欠工资,查证属实的,劳动监察大队会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二、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未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包括没有及时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


·一、试用期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试用期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超过试用期,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


·一、本人工伤认定范文如何书写?
      一、本人工伤认定范文如何书写?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劳动合同n1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n1是什么意思?指赔偿的具体方式,这里的N指的是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所谓的 1,特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里3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时,额外支付的1个月工资。例如,张三在某单位工作了...


·员工利用他人身份虚假入职会有什么后果?
      员工在进入企业工作时,都会办理入职手续,将自己的身份信息等提供给企业,企业才能会为员工办理后续的保险,发放工资等等。但有些员工会因为实际的年龄未到法定工作年龄等原因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而使用他人的信息办理入职手续,这就涉及到虚假入职。今天我们将和您一起了解的是员工利用他人身份虚...


·代缴社保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社会保险的缴纳一般都是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的,但是对于没有工作的朋友来说,就需要挂靠单位代缴社会保险。代缴社保劳动关系在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个人与代缴单位之间实际上并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只是一种依托关系。利用这种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具体的该如何理解这类劳动关系,可以随我们去讨论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