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吗
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吗?一、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吗
程序上会有这样一个步骤,但当事人可以选择不调解,要求仲裁委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着重调解,及时处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
三、企业调解
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职工代表;企业代表;企业工会代表。
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下同)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厂长(经理)指定;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
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具体人数由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并与厂长(经理)协商确定,企业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代表担任。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
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其它劳动争议均可以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委员会应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结案,逾期未结案的视为调解失败,当事人可以进行其它程序。调解程序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仲裁程序
当事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仲裁申请。如果当事人申请国企业调解程序,调解期间可以扣除,胜诉时效从调解结束之日起继续计算。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由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所谓"其它正当理由"须由仲裁委员会认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诉,即劳动争议发生的县、市、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发生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延期不得超过30日。对于请求工伤鉴定,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仲裁活动,以及其它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须报仲裁委员会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应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诉讼程序
诉讼程序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后一道程序。以我国《劳动法》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即未经仲裁的劳动争议,法院将拒绝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依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若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产生的代表依法申请仲裁。
第六条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第七条 代表人参加仲裁的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八条 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通过上述法律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出现了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是:首先双方协商,而后请求调解,再后提请仲裁,最后法院起诉。但法律规定协商、调解并不是毕竟程序。因此,对于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吗的疑问很清楚了。调解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最简单的程序是,直接提请仲裁,仲裁不行再提请诉讼。
·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种类?
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种类?
在劳动者受伤而并没有单位赔偿时去找律师时肯定会在其帮助下得到相应的赔偿,而最主要的赔偿可能就是法律规定的工伤赔偿待遇了,但是很多老百姓只是将其作为赔偿金而不去追究其内在的属性,下面一起来看看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种类?
一、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种类?...
·一、投诉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合理吗?
一、投诉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合理吗?
投诉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是合理的行为。劳动合同中对于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就有着明确的规定,因此没有劳动合同是大前提,这是不符合我国劳动法中的相关要求的,员工完全有资格要求单位进行赔偿并且尽快签署劳动合同,否则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解决...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程序怎样?
按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起诉状、劳动仲裁裁决书等。
起诉后,要按照以下的程序进行:
1、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2、法院审查后,作出...
·湖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包括哪些?
一、建筑施工资料管理
湖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包括哪些?
一、建筑施工资料管理包括: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中标通知书;
3、工程预(决)算;
4、承发包合同;
5、施工许可证;
6、质保体系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
7、企业资质及质量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人员岗位责任制;
...
·员工试用期主动离职有工资吗?
员工试用期主动离职有工资吗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
·童工是指未满多少岁,雇佣童工有什么法律责任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关于禁止单位使用童工的规定,但是由于各国的情况不同,因此对童工的认定也是不同的,但一般都是以年龄来界定童工的。而在我国童工是指未满多少岁的人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童工是指未满多少岁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
·认定劳动关系流程是什么?
劳动人员在入职的时候,会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之后就会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一定的关于劳动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确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我国对劳动关系的认定进行了相应的管理规定。那么,认定劳动关系流程是什么?
一、认定劳动关系流程是...
·工伤的认定要件具体是怎样的(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工伤的认定要件具体是怎样的(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的“工作时间”是指职工工作期间,包括法律规定和单位要求的时间,工作场所是指职工办公、从事工作的地方。(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的“预备性...
·我们都知道如果因工受伤是需要进行鉴定的
我们都知道如果因工受伤是需要进行鉴定的,根据鉴定结果找劳动局和企业进行补偿,可能因为各省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同其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江苏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江苏2018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实施〈工伤...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多少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多少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劳动关系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关系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在我国,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那么此时双方就产生的劳动关系了。劳动关系是双方发生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不能轻易解除的,双发都不可以,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相反劳动者也是一样,除非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那么劳动关系纠纷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