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充分的法律及合同依据,因此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进行解除。具体就其中的员工而言,您知道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书面通知“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指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2、并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怎么办

因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中对劳动者应予赔偿的损失作了具体规定: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合同是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很容易引发纠纷,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关于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要是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专业律师,之后再来具体处理所遇到的纠纷。

·辞退试用期和正式员工的区别是什么?
      辞退试用期和正式员工的区别是什么? 一、辞退试用期和正式员工的区别是什么?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和正式工被辞退时,最大的区是有没有经济补偿,试用期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的,没有经济补偿,正式工被辞退是有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工伤进行鉴定,工伤一共分为1到10级,其中工伤鉴定十级虽然等级低,但是依然会对劳动者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造成影响。那么?,如果申请工伤鉴定,最后结果为工伤鉴定十级赔偿多少钱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信息。 工伤鉴定十级一共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的...


·一、煤矿解除劳动合同后查出尘肺怎么办?
      一、煤矿解除劳动合同后查出尘肺怎么办?1、除劳动合同后查出尘肺后还是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的,根据职业病法,职业病是分岗前,岗中,和离岗的,如果从事的是有毒有害作业,在离岗是单位是有义务给做职业病检查的。2、对于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法律有特别的规定。《劳动合同法...


·最新安装施工安全协议范本怎么写?
      最新安装施工安全协议范本怎么写? 一项工程大多会施工很长时间,这期间内就可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意外事故。有的事故会造成工程不能按时完成,有的会导致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还有的会致使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了减少法律风险,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事前就安全方面的问题达成协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安...


·工伤治疗期间护理费怎么计算?
      工伤治疗期间护理费怎么计算? 一、工伤治疗期间护理费怎么计算? 工伤生活护理费计算标准职工工伤生活护理费的支付情况和计算公式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


·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有相应的补偿吗
      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有相应的补偿吗 一、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 劳务派遣协议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三方。 1、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需要变更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


·疫情期间工资延迟发放是否违法?
      疫情期间工资延迟发放的行为是不违法的,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此外,企业还可以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并与员工协商一致签署待岗协议。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的,应按原工...


·工程承包合伙协议的范文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合伙协议的范文是怎样的? 当一个项目工程由一个施工队难以完成的时候,可以与另一个工程队协商合伙完成,但是为了避免在项目工程上发生劳务经济纠纷,双方需要在合作前签订相关协议,互相保证利益,那么工程承包合伙协议的范文是怎样的呢,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工程承包合伙协议...


·劳动局能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局能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答案是否定的。正常情况下,当我们选择了离职,原来的工作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为我们开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有权要求单位补开,如果单位不开具,可以选择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寻求法律的帮助,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并给您提供一份证...


·出差意外身亡是工伤吗?
      出差意外身亡是工伤吗? 一、出差意外身亡是工伤吗? 应该属于工伤! 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一般而言,意外事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时间和地点相关,而职业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环境、接...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哪些?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哪些?一是从工程类别上,其对象包括房屋建设、市政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电力、石油、化工、水利、轻工、机械、纺织、林业、矿业、冶金、通讯、人防等各类建筑工程。二是从建设程序上,其对象包括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鉴定、使用、维护、加固、拆除以及管理等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