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品房预售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
(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
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法律规定的材料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申请后,应当在10天之内核发预售许可证或者作出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后,开发商即可以推出预售广告并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实践中,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开发商通常会要求购房人与其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三)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和预告登记。
预售合同签订后,预售人应当将预售合同交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按照《民法典》和《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办理预告登记。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5)其他必要材料。
此外,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交付建成商品房并移转产权。
在预售的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开发商将通知购房人与其签订“房屋交接书”,并将房屋交付给购房人使用。最后,双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二、商品房预售应按什么流程办理
商品房预售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二)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四)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五)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在买预售商品房时,购房者千万不要想着能一蹴而就,而是应当为之多花一些时间来把相关内容了解透彻。关于商品房预售的流程,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为避免购房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在购买期房之前一定要先审查开发商的预售资质。


·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补偿啥时候给?
      离婚时夫妻双方会依照法律判定分割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时重要的一部分。很多人想知道没有得到房产的一方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补偿,房产在法律上有哪些具体的规定。那么,离婚房产补偿啥时候给?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离婚时房产补偿的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


·签订房屋认购书就必须要买房吗
      开发商为了能够顺利签订购房合同,都会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购房定金,以此来约束购房者。但是,很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时,却发现合同内容对自己极其不利。因此,很多购房者都想知道,签订房屋认购书就必须要买房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开发商为了能够顺利签订购房合同,都会在...


·近年来,不少人因为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不仔细审阅合同内容而
      近年来,不少人因为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不仔细审阅合同内容而上当受骗。这警示购房者们,在买二手房时,需要搞清楚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不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那具体而言,买卖二手房合同中有什么注意事项?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卖二手...


·夫妻离婚房产可以公证到两孩子吗
      夫妻离婚房产可以公证到两孩子吗 一、夫妻离婚房产可以公证到两孩子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


·二房东可以收取转让费用吗?
      二房东可以收取转让费用吗?在房东同意的情况下,二房东才可以转租并收取转让费用。转租的限制条件主要是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因为租赁权权能及性质法律上不明确。如果明确转租权的存在是一种固定确定的权利的话,限制转租就没有什么太大的实际意义。首先,出租人目的是获取租赁房屋财产的...


·自己办理二手房过户流程:第一步
      自己办理二手房过户流程:第一步,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这对买家来说最为关键,否则有可能导致后面所做的一切都成了无用功。第二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商谈房价、付款方式、...


·房屋可能有哪些质量问题
      不管你购买的是多大房地产商开发的商品房,就房屋质量来看其实都是无法完美的,也就是说多少还是会存在一些质量问题的。那通常常见的房屋可能有哪些质量问题呢?若你不是很了解的话,可以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可能有哪些质量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 ...


·租房不到期押金能退吗
      租房不到期押金能退吗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4、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


·在我国女方租房能争取抚养权吗
      随着现代人对婚姻态度越来越开放,各城市的离婚率高居不下。如果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原因离婚了,双方最揪心的不过孩子的抚养。对于母亲来说,如果当时判决时,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父亲。母亲想要重新争夺回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自己住在出租房里。这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没有影响呢。我们将为您整理在我国...


·一、房屋租赁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一、房屋租赁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民事诉讼法》第25条则就合同纠纷案...


·离婚房产补偿费怎么给?
      离婚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人,趋势在我国法治社会中有法律来规定离婚的程序以及解决的问题方法,也就是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离婚中解决房产等问题都会很好的解决,保证离婚时候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离婚房产补偿费怎么给?下面就想的是介绍。 一、哪些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得到离婚后房屋补偿款 离...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