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农村土地承包法 收回项目

农村土地承包法 收回项目 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
本文提供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最高法公布司法解释,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处理范围及原则。
今后,到城里打工的农民工不用再担心村委会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违法收回了。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公布《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按照《解释》规定,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的,法院应支持承包方要求返还承包地。
《解释》今年9月起实施
昨日,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该《解释》共27条,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受理与诉讼主体、家庭承包纠纷案件的处理、其他方式承包纠纷的处理,以及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的处理等。该《解释》将于9月1日实施。
据黄松有介绍,近年来,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的纠纷案件日益增多,而《农村土地承包法》也过于原则化,最高法于2003年初开始,经过近两年的调研和分析论证,形成了该司法解释。
黄松有说,前些年,有些地方违反法律盲目推行退耕还林,一些农户的承包土地被违法收回。自2003年以来,农民的种田积极性大大提高,而被违法收回、调整或者弃耕撂荒的承包地往往已另行发包给他人。如何处理这些纠纷,是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一个难点问题。
承包人将获法律保护
对此,《解释》第六条规定,对涉及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或者承包方弃耕撂荒承包地的纠纷,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其中,发包方未将承包地另行发包,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应予支持;发包方已将承包地另行发包给第三人,承包方以发包方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返还承包地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属于承包方弃耕、撂荒情形的,对其请求赔偿损失的,不予支持。解释同时规定,第三人请求受益方补偿其在承包地上的合理投入的,应予支持。
作为农民,很多都是自己在农村通过承包土地进行生产种植。但是,在他们心里一直最担心的就是村委会把他们所承包的土地收回。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农村土地承包法 收回项目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如果您在土地方面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异地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


·结婚证在什么地方领取?
      结婚证在什么地方领取? 一、结婚证在什么地方领取 结婚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


·监视居住可变更地址吗?
      监视居住可变更地址吗?可以变更地址,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县级公安机关批准执行对犯罪嫌疑人的监视居住,所以如果要变更监视居住的地点,需要经过办案机关(法、检)的同意,并报公安机关变更执行。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


·新婚姻法女人是不是处于不利地位?
      新的婚姻法出台后,产生变化的一些内容,特别是关于离婚房产分配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大众的普遍关注,尤其是造成了大多数女性的一片哗然,觉得新婚姻法中婚前男方购买房产不参与分配、婚后双方财产购买的男方房改房也不参与分配,这些规定过于偏袒男方,对出于弱势的女方尤为不平,那么,新婚姻法女人是...


·异地可否在深圳法院起诉离婚
      现如今,我们的工作都是比较灵活的,也有很多一部分人甚至在外地上班。所以,往往夫妻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但是另一方肯定因为工作的原因人在外地,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不在一个地方,起诉离婚肯定是比较麻烦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异地可否在深圳法院起诉离婚? 一、异地可否在深圳法院起诉离...


·什么是征地补偿?甘肃各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什么是征地补偿?甘肃各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的基本定义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二、甘肃各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哪些?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哪些? 我国的地质灾害的种类还是有很多的,比如说有地震,经常发生的,还有山洪、泥石流、冰雹等等许多。当发生地质灾害的时候我们应该懂得如何的保护自己,国家对于地质灾害防治方面也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关于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哪些呢?下面律师366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征地补偿标准居民农民一样吗?
      征地补偿标准居民农民一样吗?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项目需要大量的土地。所以政府会跟旧房居民和农村农民征地,征地会给被征地人一定的经济补偿,为了安置被征地人重新生产生活。那么,征地补偿标准居民农民一样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一、征地补偿标准...


·对跨地区的非法集资应该如何处理
      一、对跨地区的非法集资应该如何处理跨区域非法集资可分别处理,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可以由不同地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别处理,并按照统一制定的方案处置涉案财物。意见明确,对于公检法正在侦查、起诉、审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就同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圳需要注意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圳需要注意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所有权人掌握一定财产的象征,故而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方式是比较多的,可以凭借其过的补偿款额,也可以利用其继续出资企业,获得经济利益,由于利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涉及到经济利益,也会杀鸡到违法问题,故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


·村民宅基地由什么部门审批?
      第一,宅基地的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而不是哪个部门,当然也不是镇级政府。这一点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各省的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及《国土部关于加强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明确的,政府审批,国土部门及乡镇政府是具体的经办机构,因此,农民朋友不要误以为办事部门为审批机关,当然如果发生...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