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全款买卖合同一般违约金怎么计算?

全款买卖合同一般违约金怎么计算? 一、买卖合同的违约金规定
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二、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1、买卖合同的特征
买卖合同为: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2、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4、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三、全款买卖合同一般违约金为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占总金额的百分比,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都是合理的。
在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内容尤其重要,因为买卖合同最常见的问题就是违约问题,我们在上述内容中解决了您提出的全款买卖合同一般违约金怎么计算这一问题,在全款的买卖中的违约金比例要比不是全款的买卖合同更高一些,因为全款的买卖合同涉及到的金额较大,资金流动较为不便,以上为详细内容,仅供您参考。


·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什么条件
      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什么条件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2、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


·入伙时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吗
      入伙时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吗 一、入伙时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吗 新合伙人的入伙行为表明他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债务状况予以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他理应对合伙企业过去的债务同样承担责任。并且如果允许其只对以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就会出现在一个合伙企业中存在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不同责任的...


·婚内借款属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内借款属夫妻共同债务吗依据2018年1月18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债权转让通过诉讼方式通知是否可以
      债权转让通过诉讼方式通知是否可以?债权转让以起诉方式通知是可以的。债权转让就是指债权人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将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转让给该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第三人的行为。出让债权权利的主体是原债权人,受让债权的主体是第三人,债权转让成立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贷款诈骗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一是侵害的客体不同。违法发放贷款罪侵害的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贷款诈骗罪还侵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二是主观方面不同。贷款诈骗罪只能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三是主体方面不同。单位不属于贷款诈骗罪的责任主体;四是客观方面不同。贷款诈骗罪...


·骗取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行为人要是以欺骗手段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从而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害的,一般是以骗取贷款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判定是否构成犯罪,则要看有没有满足法律规定的骗取贷款罪的立案标准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0年5月出台的《关于公...


·对于欠条可以写成借条么?
      对于欠条可以写成借条么?欠条可以写成借条;但要双方同意才可以; 只要有真实的借贷事实发生,原来写的是欠条,现在要把它改写为借条的话,应该重新写一张规范、严谨的借条。不要把原来的欠条直接修改为借条,防止以后发生争议或误解。”二、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民间借贷安全吗?
      民间借贷安全吗 民间借贷是否安全 由于民间借贷无需冗杂的手续,比较方便,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老百姓的燃眉之急。因而,近年来,民间借贷活动比较活跃。那么,在实践中,对出借人来说,民间借贷安全吗?如果你安全,那么究竟应该如何降低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


·个人怎样打借条不用还钱?
      个人怎样打借条不用还钱?个人打借条借钱,无论怎样都需要还钱的,不能拒绝或者故意拖欠。有借条但对方不还钱,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手段来将钱要回。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后,如果对方名下没有财产,只能等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恢复执行。诉讼流程:1、法院起诉,提交...


·税务注销要求债权债务风险问题如何做?
      税务注销要求债权债务风险问题如何做?公司注销前,是需要成立清算组,并递交清算报告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是需要在清算时就处理的。注销后才涉及债权债务问题是很罕见的,注销后原公司就不存在还有债权债务的问题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如何做税务风险问题 1. 清算公司财产并制订清算方案 在公司注销...


·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关系
      现在在债权债务关系当中,为了保证双方的权益都能够实现,并且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在债权债务关系当中,通常都会加入一个保证人,保证人的作用是当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之内,没有对自己的债务尽到偿还的义务时,那么保证人就需要承担连带的保证责任,也就是说用自己的财产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