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抵销须具备的一般要件

    1.须双方互负有债务,互享有债权。

    抵销是通过冲抵债务,使双方的债权在同等数额内消灭,因此,抵销必以当事人双方相 互享有对立的债权、负有对立的债务为前提。若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仅有债权而不负债务, 或者仅负债务而不享有债权,当然也就不可能抵销。?   抵销人供抵销的债权应为自己享有的具有完全效力的债权。抵销人的债权为诉讼时效完 成后的债权的,不得以之供抵销,但对方以其债权与之抵销的,可发生抵销的效力。抵销人 只能以自己的债权供抵销。对于他人的债权,即使他债权人同意,也不得以之供抵销。

    2.须双方债务的给付为同一种类。

    抵销的债务以是同一种类的给付为必要。因为只有给付的种类相同时,当事人双方的经 济目的才一致,通过抵销才可满足当事人双方的利益需要。两项债务为不同种类的给付,若 当事人以抵销而不必为给付,则会难以满足当事人的经济需要。因此,抵销的债务一般为金 钱债务和种类之债。

    3.须双方的债务均届清偿期。

    因为抵销具有清偿的效力,因此只有债务已届清偿期时才可抵销。债务未到清偿期,债 权人不能请求履行,若债权人得以其债权与对方的债权抵销,也就等于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 。两项债务,一项已届清偿期,而另一项未届清偿期时,若未到期的债务人主张抵销的,可 以抵销;已届清偿期的一方主张抵销,未到期的一方同意抵销的,则也可以抵销。因为于此 情形下,债务人自愿放弃自己的期限利益,法律自无限制的必要。如果两项债务都没有规定 清偿期,则因为债权人都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则可以抵销。

    但是,在当事人一方受破产宣告时,破产债权人的债权不论是否已届履行期限,也不论 是否附有期限或解除条件,也不论给付种类是否相同,均得抵销。此为破产中的抵销与民 事上的一般抵销不同。

    4.须双方的债务均为可抵销的债务。

    抵销的债务须为可以抵销的债务。对于依法律规定或者债务的性质不得抵销的债务,不 得抵销。双方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也不得抵销。例如,相互提供劳务的债务,与人身不可分 离的债务(如抚恤金、退休金等债务),依其性质不能抵销。法律规定不能抵销的债务 主要有: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务;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 务;违约金债务、赔偿金债务等。

·合同无效后的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后的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后的违约责任是否还有效 合同无效包括自始无效和当然无效,如果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话,那么就不会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受损方在签定合同的时候应该不违背合同的禁止性条款,否则,造成的损失是不能像对方要求违约责任的赔偿,只能根据公平的原则要求一定的...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在您以前的认知当中,肯定会认为,合同只要签署上了双方的姓名即表示生效了,其实并不是全是这样。构成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很多种,那么您知道签订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吗?为了方便您了解,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签订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


·合同法中抗辩权的三种相同点
      合同法中抗辩权的三种相同点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一些麻烦,有时候会通过签订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发生问题的时候我们在按照合同执行的时候,往往会有些问题需要讨论,这就涉及到抗辩权的问题了,那么什么是抗辩权,合同法中抗辩权的三种相同点又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抗辩权的三...


·合同诈骗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诈骗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合同诈骗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信息、...


·签署的技术无偿使用合同是否有效?
      签署的技术无偿使用合同是否有效? 一、签署的技术无偿使用合同是否有效? 签署的技术无偿使用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技术使用费的构成对许可和被许可双方来说技术使用费一般由三部分构成: ①进行许可贸易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②部分研制开发费用的分摊; ③所得的利润的分摊。 技术使...


·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
      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 一、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 一般认为,现行民法典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


·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


·合同到期后继续上班然后辞职有什么法律规定?
      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并且没有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员工人在公司继续上班的,公司应按照原有的工资水平向员工支付,如果一个月之后工资还是没有需签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双倍的工资,员工如果想要辞职的话应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一、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运输承包是当下物流运输中主流的一种,无论是企业运输原料、产品,还是个人包裹、快递,都需要货物运输。可见货物运输是非常重要的连通手段。关于运输承包合同范本如何书写,您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货物运输承包合同范本一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货...


·不安抗辩权与相对方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
      不安抗辩权与相对方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双方签署合同后,各自就要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当一方出现难以履行合同,偿还债务困难情况后,另一方可以行使抗辩权。抗辩权的种类很多,其中不安抗辩权是应用的比较多的一个。那么不安抗辩权与相对方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


·派遣合同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该怎么办?
      对于女职工来说,劳工期间怀孕是一件极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如果在派遣合同期内,自然有合同上规定的解决办法,可是如果合同到期了,那么派遣合同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该怎么办?是这样的,如果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女职工的孕期结束。不只是这样...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