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是怎样的?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需要进行承租土地评估,承租土地评估也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纯粹土地的出租行为是比较少见的,所以市场租金的确定是使用收益法评估租赁土地的一个难点。那么承租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是怎样的?请看下文。
一、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是怎样的?
对于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做出了以下规定: “9.1 承租土地使用权 承租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而设定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以转租、抵押和转让。
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等于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值在租期内的资本化。估价方法可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还原法。 9.1.1 市场比较法 选择相邻地区的类似承租土地使用权实例,进行情况修正和期日修正,经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比较后决定其价格。在情况修正中应特别注意与政府签订的契约的内容、特别规定、经过时间和剩余期限等对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影响。 9.1.2 收益还原法
(1)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公式: V=(a, /r)[1-1/(1+r)n ] 式中:
V: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
a,:盈余租金
r:承租土地使用权还原利率
n:收益年期
(2)纯收益计算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纯收益即盈余租金,由市场租金与合同租金的差额决定。
(3)还原利率确定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投资风险比出让土地使用权大,收益不确定性高,因此,在运用收益还原法评估时,承租土地使用权还原利率一般比出让土地使用权还原利率高1个百分点左右。”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上述引用内容,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可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还原法评估,但是在实际应用中,租赁土地的交易实例较少,而且租赁契约的内容、特别规定、经过时间和剩余期限等内容也不易获得,所以想要使用市场比较法是比较困难的,而盈余租金、还原利率和收益年期相对较易确定,所以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我们要着手于收益还原法。 还是从实际评估的角度来看,收益年期和还原利率作为基础数据,确定过程较简单,剩下的就是盈余租金的确定。盈余租金由市场租金与合同租金的差额决定,其中合同租金即为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金,市场租金则需要我们根据市场状况来确定。由于现实中纯粹土地的出租行为比较少见,所以市场租金的确定是使用收益法评估租赁土地的一个难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
在求取市场租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换一种思维。承租土地使用权之所以具有价值,是因为盈余租金的存在。如果盈余租金为零亦或是负值,那么就无所谓承租土地使用权价值了。此处可以借鉴《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一书对承租人权益价值的规定,根据此书,对于有租约限制的房地产而言,其承租人权益价值与出租人权益价值之和即为无租约限制的房地产市场价值,其中承租人权益价值是租赁期内盈余租金的现值,出租人权益价值是租赁期内合同租金的现值与租赁期外市场租金的现值之和。用公式表述如下:
无租约限制下的房地产市场价值=承租人权益价值+出租人权益价值 =盈余租金现值+(租赁期内合同租金现值+租赁期外市场租金现值)
很明显,承租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承租人权益价值,出让土地使用权价值可以看作是无租约限制下的土地市场价值,假定出让土地使用年期等于租赁土地租赁期,则租赁期内合同租金的现值即为出租人权益价值,由此我们可以得出:
相同使用年期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值=承租土地使用权价值+合同租金的现值
于是,有:
承租土地使用权价值=相同使用年期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值-合同租金的现值
仔细研究不难发现,只要出让土地使用权价值使用收益法测算,上述算式与收益法计算公式就是相同的,我们从收益法的计算公式着手也可以推算出上述算式,过程如下:
假设合同租金为Ah,市场租金为As,盈余租金为a,则有a=As-Ah 于是 V=(a, /r)[1-1/(1+r)n ]
=[(As-Ah), /r] [1-1/(1+r)n]
=(As,/r)[1-1/(1+r)n]- (Ah,/r)[1-1/(1+r)n]
不难发现(As,/r)[1-1/(1+r)n]是使用年期为n年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收益法计算公式,我们也可以采用市场比较法、成本法等其他合适方法测算出让土地使用权价值,从而求出承租土地使用权价值。
因此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十分必要。而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是有具体规定的,具体的计算公式有点儿复杂,但是还是有规律可循的。承租土地使用权是具有价值的。
·政府收回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前提是怎样的?
政府收回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前提是怎样的?
一、政府收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前提
1、《土地管理法》
我国现在施行的《土地管理法》第37条有讲到,耕地是不可以闲置的,如果个人有出现闲置耕地的行为,并且抛荒弃耕年限已经达到连续两年这一硬性规定,那么村里的发包方可以...
·草溪河水库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我国的城市化道路的推进非常的迅猛,大量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从而引发了很多的征地及拆迁的问题。草溪河水库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这个包括土地的赔偿和上面的附属物、安置补助等的赔偿等项目。这些赔偿主要是为了满足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未来的工作问题。今天我们带您了...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您不能忽略了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也是会产...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深切的认识到了土地资源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各种活动都离不开土地。并且国家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促进土地资源的流转,极大的发挥土地资源的功能和效用,制定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政策。那么,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
·公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公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近年来的公路和铁路建设在飞速发展,在农村地区经常可以看到公路翻修和征用公路的情况,有时建设公路可能会需要占用普通居民的住房区,妨碍居民的正常生活,因此国家在公路征收土地时都会给补偿,公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公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
·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
一、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城市户口的子女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只允许本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房屋可以继承、首先,不...
·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及其代理机构需要严加规范,重点解决收费标准不统一问题。
不动产登记需要申请人提供必要的登记资料。对于其中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尤其房产测绘成果、宗地图等专业性强的资料来说,确实需要专业的测绘公司进行测量。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
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在自己依法获得的土地被征收之后,就可以依照合法的程序,获得土地的补偿款,以使得自己的生活水平依旧能维持,但是并非是所有的单位,在征地工作完成之后,会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补偿,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一、遇到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当对安置补偿方式不满意时,不能聚众闹事...
·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西近年来的各种大型建设不断发展,很多新的建筑物都是在原先的土地上进行改建的。在政府向人民征地进行规划和建筑时,广大人民群众对征地补偿是需要做一些了解的。关于征地补偿,根据征地的不同,补偿的标准都是不同的。如果征地时,有地上附着物,地上附...
·洛阳经济使用房土地使用金怎么算?
洛阳经济使用房土地使用金怎么算?
计算方法
土地出让金的分类与计算
土地出让金根据批租地块的条件,可以分为以下两种:一种是“熟地价”,即提供“七通一平”的地块,出让金包括土地使用费和开发费;另一种是“毛地”或“生地”价,即未完成“七通一平”的地块,出让金仅为土地有偿使用的部...
·关于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规定都有哪些?
关于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规定都有哪些?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除了是使用者合法使用土地的依据之外,还可以通过拍卖、转让等方式获取其他利益,这些都是对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利用。那么关于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