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屋面积出现误差该如何处理

在买房的时候一般是根据房屋的面积来计算房款的,此时房屋的面积除了公摊部分外,就是房屋的实际面积了,也可以叫做建筑面积。但事后测量可能会发现房屋面积出现误差,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本文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房屋面积出现误差怎么处理
合同未约定房屋面积误差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出现误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面积误差按下列办法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出卖方变更房屋设计怎么处理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现实中,要是房屋面积出现误差的话,此时需要实际看误差的是多少,若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话,按照规定就需要据实结算房价款。但要是超过了3%,那么此时作为购房者也是有权利要求开发商退房的。


·昆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都有哪些规定?
      昆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都有哪些规定? 昆明作为云南省的省会城市,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也开始 面临老城区改造、经济用地需求扩大等问题,要想解决此类问题,拆迁无意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昆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具体规定有哪些?我们为您整理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一、房子出租人有哪些?
      一、房子出租人有哪些义务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


·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生活中进行房产交易,当事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一般会经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一、房产公证书有效期 公证书中未规定...


·离婚房子协议给子女的流程是怎样的?
      现在的社会中,离婚比例日趋升高。不管哪种离婚形式都意味着财产要分割。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那手续比较快捷。双方需要把共同财产和子女进行协商。在共同财产重新分割的情况下,对于房产这种不动产来讲,大多数夫妻都会协商把共同的房子留给子女,避免任何一方对房子的占有。那么,对于离婚房子协议给...


·其实在买房的时候只考虑解决首付的公民并不是没有
      其实在买房的时候只考虑解决首付的公民并不是没有,买房绝对不能够存在着攀比的心态,看见别人都有自己的实际能力不够的情况下也要向银行贷款买房。房贷将是自己在日后的工作和生活当中需要长期背负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决定贷款买房之前就要知道,在我国按揭买房子要注意什么? 在我国按揭买房...


·现在的人们都开始买房子了,那么,在买房子主要注意什么问题?
      现在的人们都开始买房子了,那么,在买房子主要注意什么问题?买房子主要注意什么问题是包括要看房屋的卖方有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其次还要看有没有房屋的销售权,最后还要看房屋周围的建筑设施等是不是完善。接下来我们具体看一下相关的注意事项。 一、不要看房屋价格来区分地段的优劣 其实地...


·一、无房产证房继承方式是什么?
      一、无房产证房继承方式是什么?没有产权的房子,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明确了是属于可以继承的房产后,通常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继承:1、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2、继承人是法定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


·房子的继承权顺序是怎么样的?
      房子的继承权顺序是怎么样的?1、有遗嘱,优先按遗嘱分配遗产。2、没遗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平分或者协商分割遗产。3、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房产证上加名字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房产证上加名字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吗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


·在南昌买房子条件包括哪些?
      在南昌买房子条件包括哪些? 1、首先通过媒体收集有关房地产项目的各种信息。 2、通过对自身的消费需求状况(购买能力、欲购买楼盘位置、居住小区的配套、环境、物业管理、总价格、面积等)进行全面、综合的衡量与分析,初步确定一个适合自身实际需要的购房框架,然后结合收集的各种楼盘信息进...


·小产权房买卖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小产权房就是指农民自己在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它在市场中其实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它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如果你要买卖小产权房,一定要格外的小心。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小产权房买卖应注意的相关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