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遗弃罪法院会判多少年?

在一个法制健全、讲究人权的国家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明显是不被允许的。在我国公民的遗弃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作为有扶养义务者不得随意抛弃或拒绝扶养没有独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否则一经认定将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遗弃罪法院会判多少年呢?又是如何认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请耐心往下阅读。

一、遗弃罪的判刑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罪的认定
1、与虐待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
而虐待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
(2)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内容不同。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
(4)犯罪侵犯的对象不同。遗弃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2、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力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是直接加害于被害人的身体,如打伤、刺伤、烧伤等。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则是行为人具有损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3、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从主观故意上讲,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因此,如果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向他人转嫁本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如果行为人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婴儿或神智不清、行动不便的老人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客观要件不同。遗弃罪在客观方面一般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他人家门口、车站、码头、街口等。故意杀人罪在客观方面则是将婴儿或行动困难的老人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将婴儿遗弃在深山沟内;将神志不清、行动困难的老人遗弃在野兽出没、人迹罕至的荒野,等等。
公民在法制生活中除了享受权利外,同样也要履行义务,作为扶养的义务人就要按照规定尽职尽责的实践扶养义务。虽然遗弃罪法院会判多少年的服刑年限不长,但若其遗弃行为带来不可挽回后果如被遗弃者死亡,将数罪并罚,不再只是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对向犯是共同犯罪吗?二者有何区别?
      对向犯是共同犯罪吗?许多人往往不清楚重婚罪,行贿与受贿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破坏婚姻罪等所属的具体犯罪类型,将二者混为一谈,各种或大或小的差异往往容易使人误解,错误的理解对应的处罚规范,接下来带您详细了解下二者的关系。 一、对向犯是共同犯罪吗? 许多人有这样的疑惑,首先,共同犯...


·伪证罪与妨害作证罪区别有哪些?
      伪证罪与妨害作证罪区别有哪些?1、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前罪表现为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后罪表现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此点区别中.特别要强调的是,伪证罪必须对与案件情...


·刑事案件批捕后法院不开庭吗?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法院不开庭吗? 看实际的情况,如果最终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不起诉才可能不开庭。案件小到可以不追究的前提下,可以不起诉不开庭。 如果需要开庭的,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个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准了,但最多不应该超...


·帮助犯如何量刑
      帮助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相对于实行犯而言,指在他人产生犯罪决意之后,以心理支持、物质帮助等方式故意帮助他人实施犯罪,或为他人实施犯罪创造便利条件,而自己不直接实行犯罪。帮助犯应具有双重心理状态:其一,必须认识到实行犯所实行的是犯罪行为及这种犯罪行为将要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必须认识...


·商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商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商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


·刑事犯罪精神损害赔偿有必要吗?
      一、刑事犯罪精神损害赔偿有必要吗?对精神损害以物质的方式进行赔偿,是加强人权保护的重要手段,是法律赋于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权利。当前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雇佣关系中受害的雇员能否得到精神损害赔偿,不同的法院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和理解,以致造成“同案不同判”的局面,严重影响了...


·不确定证据的盗窃罪要立案侦查么?
      一、不确定证据的盗窃罪要立案侦查么? 不确定证据的盗窃罪要立案侦查,盗窃案立案侦查标准是500-2000元,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在此区间内制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2000元,经济发达省份3000元;或者两年内盗窃三次,不论数额多少;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次数、...


·破坏生产经营罪秩序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有些人会由于报复等原因而将他人用于生产经营的设备毁坏或将他人用于农耕的工具破坏,这种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给他人或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将会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那破坏生产经营罪秩序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立...


·犯罪中止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一)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中止的时间性,是由中止的有效性决定的,即“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决定了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中止不能发生在既遂之后,但如果对犯罪既遂缺乏合理解释,也可能人为地限制中...


·法律规定拘留后多久下批捕通知?
      一、拘留后多久下批捕通知?拘留后最长不超过37天下批捕通知,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是由公安机关实施的,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会立即执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


·信用卡诈骗20万最高判多少刑期
      诈骗作为一种传统犯罪,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也有了各种各样不同的方式,包括信用卡诈骗、贷款诈骗、集资诈骗、信用证诈骗等等,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信用卡诈骗罪,那么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信用卡诈骗20万最高判多少刑期?法律中对此的规定又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