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对于自己闲置的房屋,有的人觉得可行,于是就想将房屋出租给他人

对于自己闲置的房屋,有的人觉得可行,于是就想将房屋出租给他人,收取一定的租金。但由于缺乏租房经验,往往要求的租金可能与房屋本身的情况不符,这就需要当事人实际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了,那到底房屋出租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出租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对实践的总结,房屋出租应该注意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并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核实房产的抵押、共有和查封状况。

2、租赁合同主体、送达地址要明确。合同双方必须是合法的民事主体,且必须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对于厂房租赁,需要明确各种税收的承担。需要交纳的税费有哪些,由谁来承担,都需要具体明确。

4、承租人和出租人最好都有各自的陈述和保证。

5、需要明确装修的归属。尤其是在店面的出租中,装修是由谁来承担,一定要约定清楚。

6、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出租人要明确自己的这一项权利。

7、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或者规定承租人有权转租。

8、明确违反陈述和保证以及其他条款的违约责任。

二、承租人不支付租金该怎么办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即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

(1)出租人以延付租金为由解除租赁,必须给出租人合理期限。也就是说,出租人不得因承租人延付租金而直接解除租赁合同。

(2)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1年而非2年。

3、因拖延支付租金导致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次承租人有以下救济权利: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因此,出租人因承租人延付租金合理期限解除权受到次承租人代付租金抗辩权的限制。

在现实生活中,承租人经常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拖欠租金,甚至不支付租金。这个时候,最好与承租人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可以诉至法院。而在涉及到打官司的时候,我们建议不妨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房屋交付后,买受人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销售广告不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吗?
      为了保护购房者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


·一、房屋租赁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条件:承租人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超过约定期限的;承租人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承租人严重...


·离婚分割父母的房产是如何进行的
      近年来,由于离婚的案例越来越多,关于婚后财产的分配也是一大问题。许多年轻人是由父母资助购买房屋。离婚分割父母的房产怎样分割?如果您的房子也是父母参与出资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办?下面,会回答相关问题。 一、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


·租房合同签了多久可以毁约
      租房合同签了多久可以毁约?在租房合同期限内双方都不可以无故毁约,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不过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


·婚前房产是否需要做公证
      婚前房产是否需要做公证在结婚之前买房子的,不是必须要办公证。婚前房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公证的效力可以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产生约束,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直接使用。特别是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财产就有必要进行婚前房产公证,因为...


·夫妻离婚房产给孩子吗?
      一般夫妻生活如果不和谐,产生矛盾,就会走向离婚的道路,如果夫妻没有孩子,离婚相对比较方便一点,但如果有孩子,那无论是财产上还是情感上都不太容易分割,有些人有疑问夫妻离婚房产给孩子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该如何解决吧。 一、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


·房屋转移登记费怎么收取
      如果有人想把房屋转移给他人,为取得合法地位时,我们要进行房屋转移登记。对于这个登记过程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在登记过程中我们最关心的可能就是登记费用,那么房屋转移登记费怎么收取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房屋转移登记收费标准: 1 、住宅商品房买卖登记费,每套 80 ...


·房子过户费用多少,怎么计算
      所谓房子过户即将个人名下房产转移至其他人的名下。但是具体房子过户费用多少呢,您都知道房屋过是肯要缴纳费用的,并且不同房屋不一样,但是这个费用具体怎么算呢,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一同了解下房子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一、房子过户所需多少钱: (一)买房人应当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


·双方合作建房合同怎么写?
      双方合作建房合同怎么写? 一、双方合作建房合同怎么写?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 授权代表:____职务: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


·《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购房人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


·离婚按揭房子归未成年孩子可以么?
      离婚按揭房子归未成年孩子可以么?离婚按揭房子归未成年孩子是可以的,只需房产人同意,然后等到孩子成年后去办理过户登记。不过应该先应确定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单方是无权决定和作出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行为的,需要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过户登记;如果属于个人财产,无须他人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