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流程是什么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已成为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出让方式。而对于以盈利为目标的开发商来说,要想出售商品房,从而获取利润,就必须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拍卖竞争,获得土地,实现自己的利润。那么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流程是什么?下文给予相关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
(1) 按照市和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成编写全市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详细年度计划,计划中列明每宗用地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2) 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各镇区国土所负责组织拍卖土地报批具体资料;(3) 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由市局规划科负责完成办理拍卖土地的农地转用手续;(4)由市局用地科和各镇区国土所完成征地手续;(5) 由市局用地科完成供地报批手续,编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6) 由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拍卖土地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或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7) 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8) 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确定拍卖地块的出让底价。
二、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
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市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拍卖年度计划确定的时间,授权拍卖主持人在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主持拍卖。具体操作程序为:(1)市地产交易中心在举行拍卖会前30日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2)竞买者领取有关拍卖文件;(3)竞买者参加拍卖竞投,应向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缴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认可资格;(4)符合资格的竞买者于拍卖前到市地产交易中心领取竞价标志牌,进场就座;(5)拍卖主持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拍卖活动。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6) 竞买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保留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7) 竞得人即时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没有竞得人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
三、使用权拍卖的后期工作
(1) 土地使用权拍卖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将《拍卖成交确认书》附本及有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2) 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3)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综上可知,土地使用权拍卖要遵循相关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流程来,做好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运用科学的正确渠道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拍卖竞争,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从而赢得土地使用权,实现自己的利润。


·土地承包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
      土地承包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在农民对国家土地进行承包的时候,并不是可以无限期的进行承包,既然是承包自然有一定的期限。农民在承包土地时会与当地政府签订一份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中会明确土地用途及承包时间,根据土地的性质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最长期限也有所不同,《土地承包法》中均有明确的规定。...


·土地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有哪些
      土地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有哪些 一、土 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在城市里购买房屋,首先是开发商买了土地,然后在这片土地上修建房屋,我们再进行购买,那么对于农村来说,自己在自己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应该怎么来进行买卖,相信大多数人都不是很了解。今天,我们就给您例举一篇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一、 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


·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包括哪些? 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但公民可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只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即可。土地使用权可以以出让的方式取得,也可以以划拨的方式取得,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权人都应到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那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包括哪些?我们来了解一...


·一、在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一、在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怎么规定的?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因为农村的土地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 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


·在符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的情况下
      在符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的情况下,当然可以买房。购房者是可以联名购房的,但是在住房限购资格核查时,需要同时核查联名购房者的资格,必须所有联名购房者的资格都满足才能购房。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


·离婚异地孩子抚养费标准
      近年来,越来越高的离婚率,导致了单亲家庭的孩子越来越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跟随其中一方生活,缺少父母双方的陪伴。夫妻双方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可以自行协商,也可由法院进行判决。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是有一定的制度规定的,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离婚异地孩...


·湘潭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湘潭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湘潭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保障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秩序,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吗?
      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吗?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前提必须是房产是归属于当事人个人所拥有的,也就是所有权是完整的。所谓农村建房所占用的集体土地实质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


·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一、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1、银行贷款:在我国,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对银行贷款具有高度的依赖性,一直以来银行贷款都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的融资途径。据保守估计,房地产开发资金中约有50%以上来源于银行贷款,如果再算上施工企业垫资、延迟供...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金归哪管?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金归哪管?归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或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