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新员工入职流程是什么?先入职后上班可以吗

人们只有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入职上班后才能取得钱财,才能独立养活自己甚至是去娱乐。很多人到了合适的年龄合适的时间就会去参与工作,独立生存。但是初入职场,他们对职场生活有很多问题,比如新员工入职流程是什么?先入职后上班可以吗?现在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新员工的入职流程是什么

新员工入职流程主要共分为六大步骤:入职准备、入职报到、入职手续、入职培训、转正评估、入职结束。

(一)入职准备,准备的证件:

1、一寸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4、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5、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6、体检合格证明。

(二)入职报到:

1、人事中心向新员工发放《面试评估表》,并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1)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

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原件;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体检合格证明。

(2)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

(3)建立员工档案、考勤卡(管理卡);

(4)介绍公司情况,引领新员工参观公司、介绍同事;

(5)将新员工移交给用人部门。

2、用人部门负责的工作:

(1)部门领班负责发放考勤卡、管理卡、工具箱、工衣柜等一系列工作物品,介绍并帮助熟悉工作环境;

(2)制定专人作为新员工辅导员,介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如:行政部由领班负责新员工辅导、培训等工作;理疗部有技术老师负责新员工辅导、培训等工作。

(三)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四)入职培训:

1、组织新员工培训;

2、相应职能专业技术培训;

3、相应规章制度的培训。

(五)转正评估:

1、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3、一般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进行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4、新员工工作满实习期时,由人事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六)入职结束:

新员工根据《新员工报到工作单》要求,待各项工作落实后,于试用期结束时,将此表签字后,归档人力资源中心。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二、先入职后上班可以吗

新员工入职手续(证件带齐的情况)公司有专门负责此工作的工作人员,一般情况当天就可以办理完。具体需要多长的时间还是根据公司具体安排而定。我国的工作人员能不能先入职后上班没有具体的规定,具体按公司安排而定。

新员工入职手续繁多,一般是新员工上班直到试用期结束转正后才算入职结束,但是否可以直接入职完成再上班这个问题法律并没有规定,具体还是看您与新公司的协商以及公司的安排。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有责方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
      有责方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


·未缴工伤保险可以工伤鉴定吗
      未缴工伤保险可以工伤鉴定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实践中,就算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在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之后,仍...


·企业不注销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不注销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


·工伤认定地点在哪里认证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当中因为操作不当或者其他别的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伤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那么,当我们身边有人在工作当中出现了人身危害的时候应该去哪里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地点在哪里认证?又怎么进行工伤申请呢?今天我们就来带您了解一下关于工伤认定方面...


·《工程招投标法》全文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招投标法》全文规定是怎样的 其实我国并没有工程招投标法这部法律,但是我国制定颁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而这部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十分广泛,因此很多人都很关心这部法律的内容。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带来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全文,供您阅读。 工程建...


·工程违约金不超过总价的多少
      工程违约金不超过总价的多少 一、工程违约金不超过总价的多少? 对于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超过工程造价的20%,否则超出部分则是无效约定。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


·口头协议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益吗
      劳动关系是社会生产中最常见、最普遍的关系,为了巩固劳动关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和员工常常会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加以巩固。但口头协议劳动关系是否有效呢,这是许多人都会存在的疑惑。以下是我们整理的有关口头协议劳动关系是否有效地规定: 口头劳动合同似乎一直不是正规企业的作法,因...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要求?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要求有哪些,如何办理 一、劳务派遣公司资质要求有哪些,如何办理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


·劳动合同终止续签要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续签要注意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


·劳动者讨薪时如何收集证据
      劳动者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时必须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常见的三类证据:
    1、劳动者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
    (1)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员工人数有什么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员工人数有什么要求在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第四条第一款进行了如下规定:“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