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泸州市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泸州市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征收土地进行各种改建已成为常见的现象,在征收土地的同时也需要对被征收土地方进行补偿。同时因为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征地补偿的计算方法也不相同,所以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也都存在着差别。那么泸州市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由具备相应土地勘测资质的单位实地勘测,并按国家规定地类标准进行分类的面积作为计算征地补偿的依据。 2、被征收耕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公布,并作为征地补偿计算依据。 3、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据实计算支付。4、征收耕地每亩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的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征地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征地统一年产值6倍计算。 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部分征收的,由征地单位按征收土地面积以每亩500元的标准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集体经济组织对剩余土地进行调整。
二、人员安置范围
1、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具备以下条件的成员予以安置: (1)市、县政府发布征地公告或调查公告之日,被征收(用)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籍农村居民(不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或退休人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2)从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征入伍的服现役的义务兵、服役8年以下(含8年)初级的士官; (3)属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现服有期徒刑或被劳动教养的; (4)被大中专院校录取时户口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且征地时尚未毕业的在校大中专学生(不含毕业一年后重新再读学生); (5)征地公告或调查公告之日起至市县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依法婚嫁、法定抚养赡养、依法生育,并经公安部门认定可以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入户的,享受安置。 不符合前款(1)--(5)项规定上述条件的在籍人员,只办理农转非手续,不予安置。 2、被征地人员的年龄,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为基准日,以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年龄为准。根据上文对泸州市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相关内容的介绍,想必您已经了解了泸州市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了。征地补偿中除了对被征收土地本身的赔偿,同时也具有对土地上附着物的赔偿和人员安置的补偿,具体标准在上文中给出,希望文章内容能给有需要的人带来帮助。


·潼南征地补偿由什么构成?
      潼南征地补偿由什么构成?潼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征地补偿标准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一直是社会各界都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而且在现代社会中,依然存在一些因为拆迁问题而引发的事故,而其中最为主要的原因便是由于不明确的拆迁补偿标准的问题,其实各地都是有拆迁补偿标准的,那么湖北2017年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在农村征地中,村委会有权利征收吗?
      在农村征地中,村委会有权利征收吗?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时,村委会是没有权利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只有国家有权利对土地进行征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


·斗地主、打麻将是大多数人春节的饭后娱乐节目
      斗地主、打麻将是大多数人春节的饭后娱乐节目,一年的忙忙碌碌之后,难得有春节的假期可以放松一下。与家人打打麻将,边打边聊天,也可以拉近了感情。但很多人借着这种漏洞,非法聚众赌博,扰乱了社会秩序。那么赌博大力打压下,过年打麻将犯法吗。过年打麻将犯法吗?打麻将会不会被处罚要看意图,亲属...


·湖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湖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


·划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缴纳
      划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缴纳 对于划拨土地主要是指经过县级政府以上的政府批准可以使用的土地,划拨土地使用证啊,还必须要缴纳一定的补偿费以及安置费等各种费用,才能过将该土地交与使用,或者是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的交给土地使用者。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是否要缴纳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在一些大型化的活动当中,往往需要签订场地租赁合同,以避免日后
      在一些大型化的活动当中,往往需要签订场地租赁合同,以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经济和人际纠纷。然而场地租赁合同的签订却较为复杂,有着多种形式变化,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形式,那么场地租赁合同模板是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场地租赁合同样本(一)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


·4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
      4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老人死后土地是由谁继承?
      老人死后土地是由谁继承?土地是任何人都不能继承的;在我们国家土地是归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任何人都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能发生继承的只能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收入,是可以由继承者来进行继承的。二、农村户口的老人死亡后子女能继承宅地基上的房屋吗?农...


·为什么房子土地使用只有50年?
      为什么房子土地使用只有50年?在我们国家土地的使用用途和年限都是有限制的,比如商业性用房、住宅用地、建筑用地等这些用地都是有严格的使用年限的,为什么房子土地使用只有50年,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在中国,购买的商品房一般是建设在国有土地上,我们买的房子和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土地...


·物权法中土地使用期满后怎么处理?
      民法典中土地使用期满后怎么处理?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另外,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