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到期解聘补偿金如何发放?

在生活中,薪资,是员工们劳动后所应得的报酬,同时员工们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合同到期解聘补偿金如何发放,让自己合理依法的得到自己应有的薪资,我国又拥有那些相应的法律可以为自己所用,下面为您普及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合同到期解聘补偿金如何发放?

1、《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可能存在的情形:A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但是劳动者不愿意;B在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但是劳动者不愿意;C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那么A情形下,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BC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离职了,因补偿金问题发生争议,但是双方都没有有力证据来证明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合同未能续签。怎么处理呢?司法实践中,应由用人单位对此负举证责任。另外,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到期解聘补偿金支付方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

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你续签,而你仍不同意续签的。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我们清楚的了解到其中的内涵,明白我国其法律的要求,依法解决问题,清楚的知道并不是所有劳动者都可以拿到补偿金的,而是分各种各样的情况,如果您遇到此类问题,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弱电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有哪些?
      弱电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有哪些? 城镇的工程建设有利于城镇发展和城镇规划,工程建设的类型有建筑类、交通类以及软性建设等等,针对不同的工程建设类型,工程质量的检验标准和维修范围也不太一样。那么弱电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有哪些?下面本站的我们就带您详细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


·《劳动法》有规定
      《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具体来说,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工伤保险赔偿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在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相应的工伤保险的情况下,要是职工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的话,那此时的赔偿一般是根据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承担的,而申请进行工伤保险赔偿也有具体的程序,那究竟工伤保险赔偿程序具体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保险索赔需要哪些材料 (一)...


·女职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吗
      哺乳期女职工是受劳动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单位不仅不能随便解雇,而且在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方面也要作出特殊安排。那么,女职工哺乳期间可以出差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女职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吗哺乳期员工是受劳动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企业不仅有解雇保护的限制,也要在...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员约定的期限吗?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员约定的期限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员约定的期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作时,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要依法履行合同内容。有时会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雇佣关系赔偿与工伤赔偿有哪些不同
      雇佣关系与我们常说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如果劳动者在雇佣关系中受伤的话,一般是按照人身损害来进行赔偿。但如果是在劳动关系中,则就有可能构成工伤,此后就需要按照工伤来对待。那么您知道雇佣关系赔偿与工伤赔偿有什么不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两者的主体不同。工伤赔偿...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劳动者的工作制度,除了常见的标准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以外,还有不定时工时制,也叫做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工时制一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也是有条件限制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有哪些 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


·劳动合同能否代签
      劳动合同能否代签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根据民法通则中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做...


·油漆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油漆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拥有自己的房子是很多年轻人为之奋斗的目标,在辛苦工作买到房子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对房子进行装修,房子的我们长期居住的地方,对我们的健康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是装修的油漆,其质量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油漆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一、职工薪酬包括哪些内容 职工薪酬是指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薪酬,既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的薪酬,也包括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 1、养老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类似于国际准则养老金计划中的设定提存计划。根据...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