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未成年杀人会坐牢吗,未成年人犯罪要判死刑吗

我国的未成年人主要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实践中经常出现未成年人触犯法律的情况,甚至还有未成年人杀人的情况出现。那按照规定未成年杀人会坐牢吗?这时需要区分未成年人的实际年龄作出判断,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未成年杀人会坐牢吗
根据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未成年人犯罪会判死刑吗
我国刑法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还有以下两条重要而特殊的处理原则:1、从宽处罚的原则。即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就是说,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是一个法定的必须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减轻的幅度,则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确定。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刑法典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里所说的“不适用死刑”是指不允许判处死刑,不是说“不执行死刑”,也不是说等满18周岁再判决、执行死刑,这是个原则要求。因此,未成年人不会判死刑。需要区分未成年人的实际年龄。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规定,要是未成年人未满14周岁的话,那此时即使杀人了,也是不用负刑事责任,换言之也就不用坐牢。但此时需要对死者家属作出相应的民事赔偿。而要是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杀人的话,就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进行处罚,但法律同时也规定了是不能对未成年人判死刑的。


·单位走私犯罪该如何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


·刑法修正案九辩护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辩护人是指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由于职业的特殊要求会有一定的权利以便为了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同时辩护人也应该有着自己的义务,以此来约束辩护人的行为。下面我们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刑法修正案九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刑法修正案九辩护人的权...


·聚众斗殴罪法律规定有哪些
      聚众斗殴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法律对此也是做了明文的规定的,但是生活中很多人对此并不是特别的清楚,连聚众斗殴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都一无所知,为此,我们在下文详细介绍了聚众斗殴罪的法律规定,供您阅读。 一、聚众斗殴罪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


·新刑法偷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偷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只要是公司企业经营都是必须要缴纳相关税费的。但是有些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进行伪造,擅自销毁账簿,变造隐匿等行为,这就触犯了偷税罪,那么新刑法偷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本文我们将对偷税案立案标准等内容进行整理资料,为您解决疑惑。立案标准:逃...


·刑诉法解释第272条相关规定是什么
      生活中一些常见的刑事案件,在进行审理的时候,有些情况下遇到的问题可能比较复杂,我国的刑诉法也在随着时代不断变化进行着调整。刑诉法中对于刑事案件审理,侦办过程当中的一系列问题,都有着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将针对刑诉法解释第272条相关规定是什么?为您做出介绍。 一、刑诉法解释第27...


·犯罪过程中的犯罪预备怎么判罚?
      犯罪过程中的犯罪预备怎么判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


·提供编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包括准许出境和入境的护照、签证等。伪造是指无权制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人非法制造,变造是指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制作。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


·抢夺武器装备罪的法规竞合怎么处理?
      抢夺武器装备罪的全称为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是一种选择性的罪名。而法规竞合则是指一个人犯了多种类型的罪,依法只适用其中一条量刑标准的情况。那么,抢夺武器装备罪的法规竞合应该怎么处理?抢夺武器装备罪的处罚又是什么呢?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抢夺武器装备罪的...


·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认定是怎样的
      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认定是怎样的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中止犯罪行为的,是犯罪实行形态的中止。例如甲携带凶器去杀乙,路上遇到几名治安联防队员,治安联防队员并不知道甲的目的,走了。...


·刑事案件提请批捕期限最长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提请批捕期限最长是多久? 刑诉法规定的逮捕期限,自刑事拘留开始计算,最长三十七天。 《刑诉法》规定刑事拘留后的批捕期限: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


·贩卖50条个人信息可入罪吗?
      贩卖50条个人信息可入罪吗? 一、贩卖50条个人信息可入罪吗? 会入罪的; 司法解释明确,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对于刑法相关规定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此次司法解释明确规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