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环境的保护对于我们每个地球的发展都是有益处的,有利于造福我们

环境的保护对于我们每个地球的发展都是有益处的,有利于造福我们的子孙后代。同样的,如果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我们地球人都要遭殃。因此,环境的保护是全球的共同责任。所以,我国对于新环境污染行为也是给予的处罚比较严厉。那么,环境污染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呢?的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环境污染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338条污染环境罪,罚金的标准是无限额罚金。

该条款没有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1、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构成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

(1)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

(4)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的;

(6)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

(7)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8)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9)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并致使五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10)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

(11)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1)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

(2)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

(3)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4)在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实施上述第(1)种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以污染环境罪与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构成污染环境罪,但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消除污染,积极赔偿损失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综上所述,环境污染带来的后果我们无法承担,不仅会造成自然破坏,同样还会造成其它的经济损失。关于环境污染处罚标准的问题,我们作出了介绍,环境污染的处罚标准,根据情节的严重,有着不同的法定刑期、同样的,如果存在着很多情形,针对自己的不同情形也规定了从重处罚和从宽处罚的相应的要求。

·法律规定违章能在异地处理吗?
      违章能在异地处理吗?1、违章只能在违章地处理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处理。根据违章是否现场违章,来决定可以在哪里处理违章。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直接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既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2、...


·宿迁市征地补偿宿政规发2023规定是什么?
      征地补偿的细则在每个地方都或多或少会存在一定的不同,所以我们应该做的不是熟背同一大纲标准而是应该具体地去了解出每个地方的具体的征地补偿细节。也正因此,本站我们悉心为您整理出了宿迁市征地补偿宿政规发有关规定,您可以仔细看看。 一、宿迁市征地补偿宿政规发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


·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
      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 人们因为劳动纠纷打官司的时候,如果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可以考虑申请法律援助。经批准通过的话,当事人可以得到免费的律师服务,这对于争取自身合法权益非常有帮助。很多情况下,人们是在外地工作,那么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在现实生活中,依法纳税是所有公民的义务。有人说我工资达不到起征点,不用纳税,那么税收就与我无关,但是其实不然。平常我们在购买商品时,我们所应当缴纳的消费税其实早已包含在商品价格之中,无形之中我们已经履行了缴纳税务的义务,税收无处不在。...


·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实施程序是什么?
      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实施程序是什么? 土地在我国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城市用地都是国家的土地,但是城市规模要扩大,只能占用农村土地,也就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征地现在是增加城市用地的一种主要手段。那究竟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分别是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


·不能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可否出资?
      不能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可否出资?土地使用权是重要的一种物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对土地进行处置,包括买卖、抵押和出租等。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时候,有的股东会以土地出资,提供建设用地,这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资的一种。那么,不能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可否出资?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


·异地离婚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如果夫妻是在异地离婚的话,就不能协议离婚了,而只能以诉讼方式离婚。那么实践中,异地离婚诉讼该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呢?要是起诉的法院都找不准,那么离婚案件也是不会被受理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 一、异地离婚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是什么意思?
      您在拿到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时候仔细翻阅会发现里面的内容中明确表明了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的类型是出让,但是很多老百姓不知道却不在意证书上出让代表什么含义。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讲解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一方为出让方,...


·甘肃征地补偿时间是什么时候
      甘肃征地补偿时间是什么时候 很多地区都为确保征地工作的开展制定了一些列的政策和标准。并且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制定了详细的补偿标准,让您能够理解支持征地工作。甘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要求的征地补偿标准,并且明确甘肃征地补偿时间,确保补偿款能够按时到位,但是具体的内容如何,...


·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
      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 在实践中,公司与公司之间经常发生的一种行为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从而另一家公司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开发利用。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是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的,那么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公...


·最新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最新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