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司法鉴定人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在许多刑事案件和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或者借助高超的科学技术对于许多与刑事案件诉讼相关的内容进行鉴定,以帮助司法部门更好地判定案件性质并对其进行正确的处理。许多民众还不太了解司法鉴定人这一群体具体的一些发展情况,下面我们就为您对司法鉴定人法律地位以及职能是什么进行简单讲解。

一、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行政诉讼证据类型行政诉讼证据保全行政诉讼证据责任行政诉讼证据质证

鉴定人的地位包括科学技术地位和法律地位两个方面,从科学地位来说,是具有专门知识的自然人,从法律地位来说,接受鉴定委托后是诉讼活动的参与人。对于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有两种不同的学说。

在大陆法系国家,司法鉴定人通常被定位为利用专门知识“帮助”法院进行识别活动的人,是审判官的科学辅助人,因此司法鉴定人的职责是弥补法官知识和经验的不足,其活动往往具有准司法活动的特征。

在英美法国家中,法律把司法鉴定人规定为专家证人。鉴定结论为专家证言,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证言区别于普通证人的证言。司法鉴定人通常被定位在诉讼当事人的科技助手,鉴定人也往往由诉讼当事人,来聘请,为诉讼各方服务。

在我国,根据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人属于诉讼参与人,其法律地位与大陆法系的司法鉴定人的法律地位相同。在立法理念上被定位为法官的科技助手。法律为了保证司法鉴定人所作鉴定结论的可靠性,以及更好地参与诉讼,帮助法官认定事实,其在诉讼活动中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与承担一定的义务。

依据指引: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

第八十二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爻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1989年7月11日)

第二条 精神病的司法鉴定,根据案件事实和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作出鉴定结论,为委托鉴定机关提供有关法定能力的科学证据。

③《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2000年8月14日司法部第63号令发布)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以下简称司法鉴定人),是指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在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司法鉴定人职能是什么?

在诉讼制度或证据制度中,鉴定人是指接受当事人委托或者法院指派对于案件事实中的专门性问题做出科学合理判断的专家。

在大陆法系和我国,专家是从属于法院的鉴定人,具有鉴定所需的学识和经验的专家有担任鉴定的义务。在英美法系,专家证人多由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可以说是当事人的专家证人,但是,如今英美法系一些国家开始强调专家证人对法院拥有优先职责,即专家证人应独立于委托当事人,立足于客观事实,运用科学知识,为法院发现真实和公正裁判服务。

鉴定人的主要职责是,对于案件事实中的专门问题,运用科学原理和合理经验,依照法律的规定,独立地做出科学和合理的判断。许多国家非常重视鉴定人的职责和操守,比如德国《民事诉讼法》第410条中规定,鉴定人应在鉴定前或鉴定后宣誓;在誓词中,鉴定人应表示:在要求他作的鉴定中,他公正地并依自己的良心和良知进行鉴定或已经作了鉴定。此外,有些国家专家协会内部也制定了有关行为规则,比如英国的《专家守则》。

鉴定人应当遵行:

(1)科学原则,运用科学原理和合理经验做出鉴定结论;

(2)独立原则,鉴定不受任何外来的非法和不合理的影响;

(3)中立原则,鉴定人与鉴定的案件及其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4)合法原则,经过合法方式确定的合格的鉴定人必须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鉴定,并做出符合法律要求的鉴定结论;

(5)诚实信用原则,鉴定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将鉴定事项转交给他人、合理使用鉴定费用、真实及时地进行鉴定、及时提交鉴定结论和返还有关资料、按时出庭接受询问等。

关于专家证人的法律责任,各国存在较大分歧。为了专家证人讲真话和畅所欲言,英美法系国家多规定专家证人提供证言拥有豁免责任的特权,不受追诉。而大陆法系国家,将专家提供鉴定结论作为公法义务,然而对于鉴定人的法律责任多未做出明确规定。在我国,鉴定人责任包括伪证罪、拒绝出庭和宣誓的责任、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等。我们主张,鉴定人主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辅之以取消其报酬及伪证罪。当然,民事赔偿责任应当采取重大过错为构成要件。

由以上可知,司法鉴定人法律地位即等同于诉讼地位,在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人的鉴定证据以及最后的结论对诉讼结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司法鉴定人在实现自己职能的同时也需要遵循基本的原则,其一切目的都是保证司法的公正,保护人民一切合法的权益。

·异地女方迁户口流程是什么
      流程:1、拿当事人的结婚证,到居委会开个户口接手证明。2、拿接手证明到女方居委会(派出所)开户口转移手续。在到男方处上户口就行了。(须要,结婚证、户口本、男方户口接手证明、身份证)复印女方的个人寸照。《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


·厦门市征地报批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厦门市征地报批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厦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了完善本市的征地工作,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对本市的征地工作进行了规定。自案征地前需要完成征地的报批程序,之后在报批被批准后才能进行征地事宜。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厦门市征地报批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为加强我市征用土地...


·征收方没有征地批文就征地,合法吗?
      征收方没有征地批文就征地,合法吗? 一、征收方没有征地批文就征地,合法吗? 没有征地批文属于违法征地,但有了征地批文也不一定合法。 征地拟公告出来后,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征地情况进行调查,查清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情况,计算...


·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0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2、梨...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在怎样进行规定的?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在怎样进行规定的? 现实生活当中,您对于征收土地进行补偿都是非常关注的。这是因为,征收土地的话,势必要对普通老百姓的土地进行征收。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老百姓的一些经营行为。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都想要知道。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在怎样进行规定的? 一、江西征地补...


·征地拆迁有什么流程,征地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有什么流程,征地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


·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
      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 您都了解的是,我国房地产的价格是越来越高,因此地产公司也在不断的发展壮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地产公司经常需要进行融资,很多人想知道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标准是怎样的?您都知道,在我国农村的土地人们只有使用权而土地本身还是属于国家的,我们只是对国家的土地进行了承包,那么如果自己想要把使用的土地过户给其它人或者自己想要获得其他人的土地使用权,应该如何去办理呢,农村的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最新农...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在房屋租赁市场上,房地产中介发挥的作用非常大,其帮助房东和租客建立的租赁关系。老百姓在租房买房的时候,少不了和房地产中介打交道。人们确定租房意向后,会和中介签署一份合同,并缴纳定金。那么,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范文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


·湖此利川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此利川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三类区片区片范围i: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村。补偿标准:耕地:30800元/亩;菜地:33880元/亩;果园:33880元/亩;茶园:33880元/亩;精养鱼池:33880元/亩;林地:21560元/亩;未利用地:15400元/亩。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土地...


·恩施市国土资源局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恩施市国土资源局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具体的需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的公告通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