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鉴定时都看什么材料?

在建设工程中安全问题一直是确保的重点,不仅是建设工程还有其他工作岗位的劳动者都十分关注安全性问题。工作时发生事故就会造成受害者经济以及身体健康的巨大损失,因此规定工伤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受伤之后首先进行的是工伤鉴定,那工伤鉴定时都看什么材料?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一)工伤鉴定申请表;(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二、申请工伤认定条件
1、伤(亡)者是在##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员工;2、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3、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员工(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工伤保险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职业病的需先到市卫生防疫站或省职业病防治院进行确诊)。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的内容,希望你遇到工伤认定时,注意有关的规定和政策,及时的准备好鉴定需要的所有材料,这样才能保障鉴定额顺利进行,少走弯路。关于鉴定的程序和鉴定的费用等内容在网站的相关内容,欢迎浏览。相关部门根据受害者提供的材料进行鉴定,整个鉴定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保证鉴定的真实性符合实际伤情,确保受害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一、员工生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员工生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


·公司辞退合同期内的员工满足哪些条件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公司辞退合同期内的员工满足哪些条件可以不支付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用人单位孕期是否能辞退员工吗?
      用人单位孕期是否能辞退员工吗?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


·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变更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变更怎么处理工作地点属于合同法定内容,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无权单独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不能达成一致的,公司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一、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一、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的规定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刑事诉讼法聘请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刑事案件往往都会需要大量的证据来作证当事人的犯罪事实才能够让真相被所有人信服,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证据之间的关联性缺少客观性就需要通过鉴定的程序来进行判断,为此诉讼法中也专门提及了关于鉴定程序的规定。那么, 刑事诉讼法聘请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聘请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1....


·工人向老板借条应该怎么写?
      工人向老板借条应该怎么写? 一、工人向老板借条应该怎么写? 借条的格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借条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内容必须要符合要求,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按照下面的格式来写: 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借 条 今有×××向×××借到人民币大写...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吗,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吗,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我们都知道,股东可以分为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他们是否以自己的名义设立或出资。隐名股东主要是通过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合同,来维护自己的股东权益。那么,如果隐名股东想要转让股权需要注意什么?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工商变更...


·怀孕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怀孕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一、怀孕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


·市政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城市道路、公园、隧道桥梁等都属于市政工程,政府在招标的时候,会选择那些具备一定承包资质的企业。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会在里面注明工程质量保修期。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发生道路损毁、桥梁坍塌等质量问题,承包方负责保修。那么,市政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市政...


·倒闭企业员工工资由租赁方支付吗
      倒闭企业员工工资由租赁方支付吗? 倒闭企业员工工资由租赁方支付吗? 是 (一)企业破产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企业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