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探视存在什么问题?
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受伤最为严重的则是子女,为了保证孩子能健康的成长,新婚姻法明确规定,在离婚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探视孩子,但现实生活中,存在阻碍其进行探视的现象,具体来说,新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探视存在什么问题?
一、新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探视存在什么问题?
1、直接抚养的一方片面地理解既然法院把孩子判给了自己,就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完全与对方切断关系。对方探视孩子被认为是对其权利的侵犯,于是,想方设法阻碍对方行使其探视权。2、封建传统思想严重,把孩子尤其是男孩,当作传宗接代的工具。如果男孩由男方直接抚养,女方探视孩子时,男方会认为女方想借机把孩子“抢”走。非常排斥女方接近孩子。3、导致双方当事人离婚的原因,如果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过错造成的,那么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便把不让探视孩子当作报复、惩罚对方的武器,“谁叫他(她)和我离婚,偏不让他(她)看孩子。”4、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进行错误的教育和引导,使孩子对不直接抚养其的父或母感情淡漠或印象很坏,从而使孩子拒绝接受对方探视。5、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又重新组成新家庭的新成员,担心孩子会成为引起双方旧情复发的纽带,故意阻挠另一方探视孩子。此外,实际生活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也阻碍了探视权的执行。
二、解除这些问题的建议
为较好地解决探视权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几方面的建议:(一)对新《婚姻法》有关探视权的规定进行立法补充,一是增加探视一方对子女的知情权,即不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享有对子女的生活、学习、健康状况、思想等情况有知晓的权利;二是增加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即与对方就有关子女切身利益的重大事情有共同决定的权利,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二)加大新《婚姻法》的宣传力度,使离婚当事人树立正确的权利观。镇、村以及街道办、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应普及婚姻法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讲解、宣传新的婚姻法知识,使新《婚姻法》家喻户晓。其次民政管理部门在男女双方登记结婚时,可以发给他们一本《婚姻法》。法院在审查离婚诉讼案件时,也可以有针对地交待当事人依法享有探视权,以便使当事人心中有数,根据自身意愿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一次性案结事了,以减少当事人的讼累。(三)对于探视权行使时间、方式、地点问题,法官应从探视权的立法本意出发,从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尽量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由父母双方就探视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对探视权行使的时间,笔者认为不易过于频繁,但应给予享有探视权的父或母充分的时间与孩子进行交流。比如可以每月一次或者间隔时间更长,每逢寒假、暑假孩子可以随不直接抚养的一方生活。避免无节制、无规律的探视影响孩子的生理、心理的健康发育,及对方正常的家庭生活。至于探视权行使的方式,笔者认为,凡是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方式都可采用。行使探视权的地点可以在孩子学校,也可以由直接享有探视权的父或母带回家。(四)法院就探视权问题进行判决时,应充分考虑个案情况,因案而异,不应搞“一刀切”。 首先,离婚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孩子之间各种因素千差万别,判决时不应过于笼统,否则无法执行,也不应过于细致,否则执行中稍有出入,很容易引发矛盾。同时,应本着对未成年子女本人利益的保护的原则判决,除考虑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实际情况,对于子女年岁稍大些的,法官应该听取一下子女自己的意愿。另外,对于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拒不同意协助对方行使探视权时,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判决,可以在判决书中增加对拒不执行者处以罚款,或者限期履行否则变更或取消监护权的内容,以督促执行。(五)探视权行使的主体范围不应仅限于不与未成年子女在一起生活的父亲或母亲,应当适当扩大到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笔者认为,允许祖父母、外祖父母探视自己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这是人之常情,也符合中国的传统风俗习惯。但是,祖父母、外祖父母行使探视权应符合下列几个条件:1、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2、经与未成年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同意。3、不得滥用探视权。(六)如果孩子坚决不同意让不与其直接生活的父或母探视,应视情节对待,如果孩子在十岁以上,此时可以根据其申请由法院裁定终止探视权的行使;如果孩子未满十周岁,可以要求直接与孩子在一起生活的父或母对孩子加以引导教育,为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创造条件。(七)探视权的正确行使有赖于双方当事人的配合。孩子是无辜的,笔者呼吁,作为离婚父母都应正确理解探视权这一法律规定权利的立法本意,为孩子多一些考虑,正确处理探视权问题。同时还应设身处地为对方想一下,双方多一份理解,少一点“意气用事”,通过共同努力让孩子拥有一份完整的父爱和母爱。但是阻碍一方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探视的现象也是较为常见的,这也是由于很多公民对法律规范不了解的原因所造成的,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力度,对于起诉对方拒绝其按照约定进行探视的期限,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第三方财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第三方财产怎么处理?第三方财产与夫妻分割财产无关,法院一般不会予以分割,但是如果第三方财产涉及正在经营的公司或者经济组织为共同财产,那么可以在分割的时候予以明确。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一、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 、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
·一、离婚分配彩礼问题是怎么认定的?
一、离婚分配彩礼问题是怎么认定的?
离婚分配彩礼问题的认定:一般按照是否同居来进行认定,如果已经同居则彩礼是不予退还的,但未同居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未婚同居是指未办理法定的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同居在一起的行为。在农村地区,大部分人因为传统的原因,都会在举办婚礼...
·离婚的方式有哪些,离婚有什么方式
说到离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每天都有夫妻办理离婚,但此时有的是去民政部门办离婚手续,而有的则是去法院办理。究竟哪种方式才是对的呢,换言之,我国规定的离婚的方式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离婚有两种方式:
1、行政方式,即协议...
·女方离婚抚养权该怎么办?
女方离婚抚养权该怎么办?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离婚孩子抚养费大概多少钱
离婚是在夫妻生活实在过不下去的一个最好的做法,可是离婚是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分配以及财产的分割。领养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抚养费多少比较适合呢,每个家庭怎么计算,下面我们看看离婚孩子抚养费大概多少钱,怎么计算?一、离婚子女抚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我国《婚姻法...
·抚养费给付到几岁
抚养费给付到几岁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过错方出轨婚前财产怎么分割
过错方出轨婚前财产怎么分割?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予分割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婚前财产的范围是:1、婚前个人所有的...
·婚内出轨需要的证据如何收集
婚内出轨需要的证据如何收集一、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
·超期羁押国家赔偿天数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超期羁押国家赔偿天数标准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
·离婚协议书离婚后争夺抚养权是否可以?
离婚协议书离婚后争夺抚养权是否可以?
一、离婚协议书离婚后争夺抚养权是否可以?
离婚协议书签订并离婚后还想争夺抚养权也是可以的,但是频繁变更抚养权对子女成长不利,因此必须有法定事由的,请求变更抚养权才会得到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