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期房也就是那种尚未修建好的商品房,但开发商在取得了相应的资质

期房也就是那种尚未修建好的商品房,但开发商在取得了相应的资质之后,就可以提前进行销售。对于购房者来讲,一般期房的价格都是比较低的,但与此同时也是存在一定的弊端。那究竟购买期房的利与弊分别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买期房的利与弊分别是什么
期房顾名思义就是远期交付的房子。
优点是——
1、先期订购,户型、位置利于选择。由于订的是未竣工的房子,销售工作刚刚展开,开发商所能提供的所有房屋都有,朝向好的户型也在其中,购房者就有了大量的选择余地。2、价格都能给予较大的优惠,一般为10%左右,或者更多。房地产开发商对于一个房屋的开发一般需要一至两年的时间,甚至更长。为了及时收回资金,对销售期房持极大的欢迎态度。3、付款轻松,随施工进度而付,一般分为三次。首次付款时间为开工时,付定金和首期房款,一般仅付1万元的定金和总房款的10%左右;第二次时间是工程进行一半时,约付款额为总房款的60%;第三次付款时间为房屋已经交工或即将投放使用时,购房者付完全款,同时房地产商将房屋交给购房者。4、工程质量可以看到,随时监督,提出意见。从付完定金的那一刻起,购房者就可随时去看工程进度,对于墙体、地板、隐蔽电路等建好以后不易看到的情况,这时都一览无余。
缺点——
1、根据图纸买房,看不到实物。看到的仅仅是欲购房屋的户型图、整个物业的效果图,而非实物。2、有关面积、户型、装修标准难以判断。虽然房地产商为您描绘了一幅美丽的图画,但是具体怎样还是不要看最后拿到的实物。3、开发商情况易把握。若开发商在物业建设过程中因实力不足、缺乏必要的资金,使工程停顿,那么购房者就会蒙受巨大的损失。4、市场行情与价格涨跌难以预测。5、看到的仅仅是样板房而已,与用户最终的房屋会有所差距的。
二、期房面积误差如何应对
期房的面积是从图纸上算出来的,只有房子盖成了面积才会实际测出来,两者间出现误差是在所难免的。但纠纷却不是不可避免的,只要你签一份好合同。先要规定一个合理的误差范围。在售房实践中,售购双方一般这样规定、“……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2%(或3%,不包括±2%或3%)时,房价款保持不变。”误差是2%或3%,现在尚无一定规定,实际中多按项目不同由发展商和购房者共同商定。据笔者了解,一般较少出现实际面积小于暂测面积的情况,也就是说退房款的情况不多。而实际面积大于暂测面积的情况比较多见,买家要为此多付超出面积的房款。因此,购房者对这个误差要慎重考虑,应在合同中明确、“超过部分”,指暂测面积与实际面积的差值,减去合同约定的某个百分比允许误差后所得的面积。比如、合同约定超过3%按房屋售价进行结算。如果实测面积数为5%,则购房者只对5%减去3%后剩余的2%部分付款,而不是对超出的5%部分全部付款,因为3%部分双方已约定了房价保持不变。这样就可以防止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若你有购买期房的打算,那此时最好先了解清楚购买期房的利与弊,权衡之后再决定是否购买期房,虽然期房的价格要便宜一些,但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也是比较大的,因此才需要购房者慎重考虑,不能光凭期房的价格吸引,这样只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


·房子给公司做抵押公司做担保风险是什么?
      房子给公司做抵押公司做担保风险是什么许多公司在发展壮大期间都会面临资金缺口这个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当下不少公司都会选择将公司名下的房子抵押来作为暂时的解决之道。那么,公司能否将名下的房子抵押呢?其次,房子给公司做抵押公司做担保风险究竟有什么呢?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一、公司...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


·关于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有哪些?
       房屋买卖问题已经成为当下中国社会上最为关注的问题,在房屋买卖的过程当中,由于制度的不完整性或是政策上的错误,有时候会发生欺诈,倒卖,非法买卖等行为。那么关于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有哪些呢?关于该问题在下文中给出了解答。 关于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有哪些? 、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屋怎么分割?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屋怎么分割? 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屋分割的话,也是按照平均分配为基础原则的,(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有哪些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


·北京大兴回迁房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北京大兴回迁房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关于房屋买卖而引发的各种各样的纠纷,其实近年来我国法院也处理了不少。尤其对于我国普通公民来说,购买房子是付出了非常多的心血的,因此,在购房的时候,对于房屋的产权性质问题一定要搞清楚,否则自己的合法利益将会遭受到巨大的损失。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北京...


·按揭贷款买房, 如果退房怎么办
      按揭贷款买房, 如果退房怎么办从法律角度讲,退房实际上是购房者作为购房一方当事人,行使其解除权的表现,因此肯定是可以的。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两者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所以对购房者的解约权并没有任何妨碍。购房者向银行贷款与向亲戚朋友...


·找中介买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买卖房产的时候,很多人会为了图省心,而选择找中介。可是,您知道吗,找中介是一定要谨慎小心的。那么,您对于找中介买房子注意事项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五招辨别“黑中介” 为防止上当受骗,湘潭房产网购房专家教您如何辨别“黑中介”: “一...


·一、租售同权包括商用房吗?
      一、租售同权包括商用房吗?租售同权是不包括商业用房的,要知道商业用房就是指承租的商店,菜店,理发店,旅社等专门从事商业服务所用的房屋,租售同权是针对人们租用的用来居住的房屋。符合本市的租售同权条件的,无论租用的是公租房,商品房还是公寓式住房,都是可以享受到和当地业主同等的权利的。...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赠与继承安置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民法典》对于房产权属认定和共有房产分割的规定与之前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判定依据的情形和条件也更加复杂,对于离婚案件中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如何分割,特别是涉及单方、或双方父母赠与或继承的房产,加之该房产性质为...


·湘潭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湘潭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湘潭市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保障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秩序,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