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劵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融资融劵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各证券公司进行融资的时候,为了方便证券公司和各方的利益,国家对于融资融券合同又有了一些新的规定。在日常的生产和生活当中,我们也有可能参与到证券公司的融资合同当中,所以对于融资融劵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广大市民们还是需要做一定的了解和认识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在以下的资料当中详细的为您介绍。
融资融劵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一)《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做以下修改:
1、第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合同还应当对《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的“客户证券担保账户”、“客户资金担保账户”、“授信账户”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和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做出解释和说明。2、将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中各处“(可)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一词均修改为“(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3、删除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甲方按照前款规定提取担保物的,应提前两个交易日向乙方提出申请。”4、将第八条第一款中“融资利率和融券费用及相应的计算公式等事项”修改为“融资利率和融券费用的确定方式及相应的计算公式等事项”;将第一款第(一)项中“融资融券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融资融券期限从甲方实际使用资金和证券之日起计算。”修改为“融资、融券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融资、融券期限自甲方实际使用资金或使用证券之日起计算。”第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且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期限可以顺延,顺延的具体期限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但约定的顺延期限与暂停交易前已计算的期限合计不超过六个月。”5、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甲方卖出证券所得资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甲方对乙方所负债务。”修改为“甲方卖出信用证券账户中融资买入尚未了结合约的证券所得价款,应当先偿还甲方融资欠款。”6、将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乙方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应当事先征求甲方的意见,并按照甲方意见办理。合同还应明确约定乙方征求意见的具体方式。”修改为“乙方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应当事先征求甲方的意见,并按照甲方意见办理;甲方未表示意见的,乙方不得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合同还应明确约定乙方征求意见的具体方式。”7、将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合同还应明确约定甲方对乙方进行补偿的具体方式、数量、金额。约定的补偿方式、数量、金额应公平合理。”修改为“合同还应明确约定甲方对乙方进行补偿的具体方式以及数量、金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补偿方式以及数量、金额的计算方法应公平合理。”8、删除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2点中的“保证金比例”一词;将第3点中的“委托价格”一词修改为“成交价格”。(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做以下修改:将各处的“试点证券公司”一词修改为“证券公司”。
二、融资融劵合同必备条款相关要求
(一)融资融券合同是证券公司与客户据以建立法律关系,约定权利义务,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活动,明确争议解决方式的法律文件。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必备条款的规定,制订本公司融资融券合同的标准文本,对在融资融券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项加以明确约定;标准文本可以按融资合同、融券合同分别制订,也可以按融资融券合同统一制订。(二)证券公司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融资融券业务内部管理的实际需要,在制订本公司融资融券合同标准文本时,对必备条款的内容做必要增加和补充,也可做文字和条文的变动。但增补、变动内容不得与必备条款的规定相抵触。(三)证券公司制订的融资融券合同标准文本应当详细、具体。融资融券合同标准文本在使用前应报我会备案。(根据《关于集中取消一批备案报送事项的通知》(中证协发[2014]136号)取消事前备案,改为存档备查。)(四)证券公司应按照我会规定的式样,制作融资融券交易所需的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卡,并交付客户。
三、其他规定
《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根据本通知做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自2011年11月25日起施行。《关于发布<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中证协发[2006]289号)同时废止。附件:1、《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2、《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3、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卡式样。通过上述的资料,您可以看出,融资融劵合同必备条款在新增的条款当中,国家一共规定了融资融券相关的八条规定等。而且对于在融资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国家也是有规定的。在现实生活当中,您在参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时候,还需要对我国的金融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其他什么不懂的问题,可以登录网站进行详细的咨询。
·有人欠钱不还一直拖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一直拖怎么办?有人欠钱不还一直拖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处理,建议方法如下:1、要收集借过钱的证据:如果借的金额较大,则需要出示转账证明或者取现金的凭条。2、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对方要过钱的证据,主要是为了防止债权过两年诉讼时效。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或者以录音、录像等...
·公司法人挪用公款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人在我国是一类公司内比较重要的一类公司代表人,对公司的运营和管理都有很重要的作用。同样这类人挪用我国的国家公款,一经查出即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我国的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公司法人挪用公款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这类问题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
·社保补缴扣款前离职怎么办?
社保补缴扣款前离职怎么办?
根据现行社保相关政策规定,企业职员辞职后如不想断交社保,可以继续自己缴纳社保费用。但需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本市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到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2、具有居住证的...
·关于拖欠货款的法律都有哪些
关于拖欠货款的法律都有哪些关于拖欠货款的法律都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
·银行存款证明格式是什么?
银行存款证明格式是什么样的
一、银行存款证明格式
兹证明________先生/女士截止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行存款如下:
存单(折)账号货币/金额存入日起息日到期日
银行盖章:________ 有权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
·个人债务清欠手续
个人债务清欠手续需要哪些
在日常生活当中,因为债务债权关系而引发的一系列纠纷,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其实债务债权关系应该是一种比较和谐的关系,但是在生活当中总是有一部分人对自己的债务不进行清算。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个人债务清欠手续需要哪些?
一、个...
·疫情信用卡还款可以减免?
疫情信用卡还款可以减免?疫情信用卡还款可不可以减免,因为信用卡还款它是当事人的最基本的一种还款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疫情信用卡可以申请延迟还款,有关政策明确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包括什么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包括什么 一、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
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情形近年来屡有发生,仅在上海一地,一年就发生假引资的诈骗几十起,案犯一般是伪造国外某财团的巨...
·借款延期协议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借款延期协议能否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
·在实践中,作为债权人,您在讨债时一定要注意讨债的方式,要使自
在实践中,作为债权人,您在讨债时一定要注意讨债的方式,要使自己的讨债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具备法定的条件,这样才能确保您在讨回债务的同时,不会触犯法律或者是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合法讨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法讨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大学生无息贷款最高可以贷多少
大学生无息贷款最高可以贷多少
一、大学生无息贷款最高可以贷多少
大学生创业的话满足条件是可以办理无息贷款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合法公民,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项目,有一定的流动资金,有自己固定的住所或工作的地方等。
贷款金额有时候要根据你的项目来,一般可贷到所需金额的7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