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通信工程质量预防措施有哪些

通信工程质量预防措施有哪些?通信工程是重要的信息传输工程,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工程。但是由于施工质量或者部门管理不善,经常会导致通信工程出现事故或者问题。怎样做好预防措施是一个重要的课题。那么,通信工程质量预防措施有哪些?下面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通信工程质量预防措施

1、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建筑施工企业从工程项目设计之初就必须将安全管理事宜纳入日常管理中。通过定期开展学习和培训,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对现场施工人员来说,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使其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汽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许持证上岗。2、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法规建筑工程施工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必须综合考虑到不同施工时期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与措施,考虑到可能会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从而制订出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安全制度法规。建筑施工企业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与生产有关的任何人都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增强各级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心。建筑施工企业要实行每个分项工程均配备专职安全员,要求他们每天例行检查施工项目,检查要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3、加大质量管理协调控制力度想要实现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就必须先对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完善,通过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来提高施工质量的协调控制力度,从而达到对施工质量的有效管理。要建立施工责任管理制度,将施工质量责任落实到各分部工程、各施工小组甚至是各施工人员中去,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通过这种逐层分布的形式达到提升施工质量的目的,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保障。4、发挥质量监督制度的约束作用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作为监督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行为的专门性机构,只有发挥出自身的监督作用,才能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作出贡献。对于内部质量监督部门,建筑施工企业应保持其工作行为的绝对独立性,切不可让其他部门及领导人员对内部质量监督部门的行为产生影响。对于外部质量监督部门,建筑施工企业应提升自身的综合工作水平,在实际工作中能将国家建筑法规、标准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来实现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二、通信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1、工作人员疏忽。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而对通信工程质量控制造成严重影响,贯穿于工程的每个阶段,主要发生在通信工程项目质量勘察阶段即企业按照工程质量控制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完整的项目质量控制管理文件,并对该通信工程项目实行全面的设计规划、架构组织,制定详细的勘察工作细则和指导书对通信工程进行事前质量控制和指导。在这一时期经常出现由于通信工程质量勘察工作人员的疏忽以及敷衍了事的工作态度,如工作人员在并未到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或是勘察不全面、不细致的情况下,开展通信工程项目相关设计资料、文件的收集工作,可能会在信息的准确度上对原始的工程资料有所影响,进而直接影响后续通信工程项目施工的整个过程和结果,最终导致通信工程项目质量控制问题的产生。2、组织管理不严。对于通信工程施工项目的设计、施工工作虽然施工企业针对工程整体任务实行了责任到人的任务划分制并对项目设计图纸、说明的编写工作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对图纸的绘制工作进行了规范的指导和要求,并制定了一些施工相关规定来对施工现场的秩序进行一定的控制。但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却缺少严格的组织管理,对这些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主要表现为:通信工程项目设计过程人员责任划分不明确,缺少对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的严格控制。综上所述,通信工程质量预防措施有很多,比如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法规,加大质量管理协调控制力度,发挥质量监督制度的约束作用,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通信工程预防措施的知识,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要不到工程款怎么办
      要不到工程款怎么办如今,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许多工程款被拖欠的现象。而在遭遇工程款要不回来的时候,当事人该怎么处理才能维护自身利益呢?关于要不到工程款怎么办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工程款被拖欠解决方法一:行政措施 1、资金审查 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建设单位上报...


·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对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是专门作出了特殊的保护的,并同时制定了相应的规定。那么您知道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


·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一 、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满六个月而不满一年辞退员工的话,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二倍)。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


·签劳动合同需要备案吗?
      签劳动合同是我国要求的对于每个人进入社会工作后都必须签署劳动协议。而签署这个协议也是为了保证劳工双方的利益与义务,作为弱势一方的劳工方,是很有必要签署的。那么签劳动合同需要备案吗?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签劳动合同需要备案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


·一、劳动合同期限规定有哪几种?
      一、劳动合同期限规定有哪几种? 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连续病假工资该如何计算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一、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二、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六条规定,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六...


·不予执行劳动仲裁的条件一般是什么
      不予执行劳动仲裁的条件主一般是什么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


·劳动争议案件双倍工资怎么计算?
      劳动争议案件双倍工资怎么计算?一、 双倍工资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


·工程人防验收是什么单位
      1、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2、办理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3、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竣...


·建设工程大概是目前最常见的工程项目了,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占
      建设工程大概是目前最常见的工程项目了,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占据了纠纷案件中一大部分。为了更好维护我们的权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成为一个关键问题。我们的我们也专门收集整理了以下内容,一起看一下。 一、建设工程不同部位质量缺陷纠纷案件诉讼时效 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


·消防工程质量事故控制措施有哪些
      消防工程质量事故控制措施有哪些? 工程项目具有繁杂性,涉及的领域也是十分广的,不仅只有建筑行业需要修建工程,其他诸如消防、家居、绿化等也可以从事工作业。各领域的工程质量事故都时常有发生,不同领域应当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消防工程质量事故控制措施有哪些呢? 消防工程质量事故控制措...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