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今市面上不仅有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回迁房这样比较特殊的房产

如今市面上不仅有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回迁房这样比较特殊的房产,最近几年各地还出现了两限房。但其中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的购买都是有严格要求的,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有资格购买的。那其中买到了两限房之后,这个两限房是否可以出租?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两限房是否可以出租
对于已购限价商品房能否出租这个问题,各地规定不一,甚至没有规定,还属于法律空白。我们来看下面两个例子:(一)有的地区对限价商品房能否出租没有明确规定我们以北京为例,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不得出租”不同,在北京市限价房管理办法中,并没有该条文。实践中,一些已购买限价房的家庭因为特殊情况,如自己上班或孩子上学太远,把限价商品房出租,自己再租住一套更方便的房源的现象非常普遍。当然,已购限价商品房家庭必须是真正的中低收入家庭,如果不符合资格,以出租来牟利,那肯定是不能允许的。(二)有的地区则明确禁止限价商品房出租行为与北京市不同,绵阳市对限价商品房出租有着严格的规定,明确了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5年内不得用于出租、转借或改变用途。可见,判断出租限价商品房是否违法,还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以上的例子只是参考。
二、我们建议:限价商品房最好不要出租
近年,对限价商品房申请的审核越来越严,查出了一大批不符合申请资格的购买人,其导致的直接法律后果就是取消购房资格,收回房屋。在2011年,央视报道称北京市有大量保障房违规出租。当时的北京市住建委就表示,将重新审核出租限价商品房家庭的申请资格。对于出租了限价房的家庭,北京市市区两级住保部门进行调查,重新复核其限价房的申购资格,当时是否符合限价房的申购标准。一旦发现不符标准骗购的情况,已购限价房将依法收回。可见,虽然限价商品房在性质上属于商品房,但它毕竟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产生的特殊产物。政府相关部门对不符合购房资格,现在又以出租牟利的购房者会给予严厉的处罚措施,这也是可以预见的。如果您在限价商品房申请资格、材料递交上有瑕疵,即便您认为很是轻微,我们还是建议您最好不要越线出租限价房,收回房屋的惨痛后果可不是一个普通家庭随随便便承担的了的。如今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两限房出租的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实践中,就出现了不同的情况。但从法律上面来看,由于获得两限房的是比较特殊的群体,此时可以说是政府为了照顾他们才推出的两限房,因此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将两限房出租的。


·疫情严重信用卡房贷怎么办?
      疫情严重信用卡房贷怎么办?可以申请延迟还款,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不能仅看到价格,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需要考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不能仅看到价格,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需要考虑到的因素,这样购买的房产才会是符合自己心意,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纠纷的出现,损害到自己的利益。那除了房价之外买房子应该考虑的因素还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应该考虑的因素包括哪些 (1)估算...


·商品房他项权登记证明如何办理?
       一、商品房他项权登记证明如何办理? (一)一般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第2步:审核制证。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


·个人房屋出租协议怎么写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


·未办理房产证能过户吗
      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过户的。根据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是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产权登记制度,房产证的所有人不是自己,将无权处理该房屋。同样的也就无权享受到该房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如果将来该房屋需要拆迁,将无法得到补偿。同时,如果只...


·安置房是否能买卖,可以买卖安置房吗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也越来越多,许多人也想把自己的安置房卖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是安置房与所购的商品房又有所不同,那么,现实中,安置房是否能买卖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 一、安置房是否能买卖 1、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


·离婚房子过户要好久时间办完?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结束婚姻关系时,要就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协商,尤其是房产作为家庭财产中的重要组成,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不论是法院判决还是夫妻协商的方式,当夫妻共同房产最终归属确定后,就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了,那么,离婚房子过户要好久时间办完? 一、房产过户...


·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其实不管采用哪种合同文本,一份买卖合同至少应该把以下几个内容说清楚: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具体包括房屋位置、面积、产权证号、产权人、共有权人等。2、房屋产权状况说明,要求卖方书面承诺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房屋,提供的材料齐全、真...


·合同法规定购房违约金怎么计算
      民法典规定购房违约金怎么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


·评估报告可以拒绝接收吗?会不会影响房屋补偿?
      一、评估报告可以拒绝接收吗?会不会影响房屋补偿?  房屋拆迁评估只是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在评估报告上签字,证明同意这个评估结果,不代表必定同意被征收。房屋征收需要重新签定房屋征收合同才行。如果评估报告已经签字同意,而且已超过给定的5天的重新申请期限,那么是无法再申请重新评估...


·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
      离婚对于现在的社会来说,已经变成一件不在令人惊讶的事情,民政局每天接收的办理离婚的案子比结婚的还要多,而关于离婚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的被人们重视,婚姻存续关系、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分配问题等都是离婚需要解决的事情,今天我们主要是给您整理一些关于财产关系的问题,关于离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