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定罪量刑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定罪是对行为进行定性,而量刑是在定罪正确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是刑事责任的一种结果。量刑的情形一共有24种,分为法定量刑情节以及酌定量刑情节。那么定罪量刑的常见情形有哪些?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常见的十三种法定量刑情节

1、限制责任能力的人犯罪的,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缺陷程度、与犯罪发生的因果关系、实际危害后果等情况,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行为人本身的生理缺陷与犯罪之间的关系、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等情况,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3、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过当构成犯罪的,应当减轻、免除处罚。

4、预备犯,应当综合考虑预备实施犯罪的性质、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危害、预备的程度、为进一步实施犯罪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免除处罚。

5、未遂犯,应当综合考虑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结果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6、中止犯,应当综合考虑行为的实行程度、实际造成的危害后果、泛起犯罪的原因等情况,没有造成危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7、共同犯罪,应当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况,一般情况下,为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要轻于直接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为直接造成危害后果的要轻于直接造成危害后果的。

8、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9、胁从犯,根据犯罪的性质、被胁迫的程度、在犯罪中的作用等情况,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免除处罚。

10、教唆犯,应当依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处罚。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被教唆的人为犯教唆之罪的,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11、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后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的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的轻重等情况,确定从重处罚的幅度,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12、自首,应当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1)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

(2)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

(3)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其送去投案

(4)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罪行构成自首

(5)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已掌握的罪行属不同罪行,以自首论

13、立功,应当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所犯罪行的轻重等情况。一般立功,可以从轻、减轻处罚;重大立功,可以减轻、免除处罚。

二、常见的十一种酌定量刑情节

1、坦白,被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和已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从宽处罚。

2、自认,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及悔罪表现从宽处罚。

3、被害人过错,被害人有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综合考虑案发的原因、被告人的一贯表现、被害人的过错程度等情况,可以从轻处罚。

4、单纯财产型犯罪中积极退赃、退赔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的主动性及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确定从宽处罚的程度。

5、人身损害型犯罪中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程度等情况,确定从轻处罚的幅度。

6、谅解,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确定从轻处罚的幅度。

7、老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犯罪原因、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处罚的幅度。

8、前科,应当综合考虑前科劣迹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确定增加处罚的幅度。

9、黑社会性质犯罪、恶势力犯罪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增加处罚的幅度。

10、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确定增加处罚的幅度。

11、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犯罪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增加处罚的幅度。

以上,就是对于定罪量刑的常见情形有哪些的全部解答。上述的量刑情节是法官在量刑时经常会考虑的,所以应该对以上的量刑情节进行理解和掌握,同时律师也应该尽量从以上的情节中寻找突破点,以此来把握案件的实际要点。

·罪犯要争取监外执行有何条件
      争取监外执行有何条件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


·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有什么作用?
      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有什么作用? 一、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有什么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一般应具备以下特征: (一)组织结构比较紧密,人数较多,有比较明...


·现在网络发展迅速,很多犯罪分子也开始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比
      现在网络发展迅速,很多犯罪分子也开始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比如诈骗分子现在除了利用电话,短信进行诈骗活动外,也开始利用起了微信等即时沟通软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很多人都是因为分辨不出,轻易相信别人的说辞而导致了上当受骗。2017微信被骗立案标准是什么?详情请参考下文。 根据《最...


·抢劫罪酌定量刑情形主要是指哪些
      抢劫罪酌定量刑情形主要是指哪些 一、抢劫罪酌定量刑情形主要是指哪些?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 3、犯罪的侵害对象。 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 5、犯罪的动机。 6、犯罪后的态度。 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8、前科。 二、犯抢劫罪如何判刑处...


·虚假投资单位犯罪如何处罚?
       我国当前的经济交易市场是一个相对宽松的经济交易市场,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弊端也就由此显露。有时由于投资渠道的限制或者是资金的不足,有时会出现虚假投资的情况。对于虚假投资单位犯罪根据金额的差异会予以一定的刑事处罚。那么虚假投资单位犯罪如何处罚? 虚假投资单位犯罪如何处罚? 《...


·什么叫故意犯罪、犯罪故意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的刑事犯罪根据行为人主观形态的不同,可以区分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相比之下自然是要对过失犯罪的处罚轻一些。不过就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来讲,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什么叫故意犯罪。 一、什么叫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却希望...


·刑事诉讼代理和辩护区别有哪些?
      刑事诉讼代理和辩护人区别有哪些?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


·贩毒吸毒多长时间就判刑了
      贩毒吸毒多长时间就判刑了?无论贩毒多长时间都会被判刑,贩毒判刑不是以时间长短来决定的,只要是贩卖毒品,不管数量多少,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贩卖毒品越多,判刑越重。贩毒在刑法上叫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吸毒通常不会被判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


·滥伐林木罪的最新标准
      我国的植被面积覆盖很广,在保护林木方面有着一套严格的执行标准,那么如果有人犯了滥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的最新标准有那些呢?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请看下面我们特别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 一、滥伐林木罪的认定及处罚的最新标准 1、认定 区分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界限。两者都...


·判刑两年可以假释吗
      判刑两年,满足假释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假释。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一) 法定的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二)法定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


·拘留调查多长时间是多久?
       一、拘留调查多长时间是多久? 拘留调查多长时间是一般不超过37天,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