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如何区分

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如何区分在实践中,有时对贷款诈骗与民间借贷纠纷之间的界限认定往往比较困难。有人认为只要到期不还所借款,就以贷款诈骗罪论处。还有人认为,只要借款人到时候承认欠账,就不应认定为贷款诈骗,应以民事借贷纠纷处理。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如何区分?要是你不清楚的话,不妨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如何区分
有些借贷人在获得贷款后长期拖欠不还,甚至在申请贷款时就有夸大履约能力、编造谎言等情节,而到期又未能偿还。这种借贷纠纷,十分容易与贷款诈骗相混淆,区分二者的界限应当把握以下四点:(一)若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还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二)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诈骗贷款的故意,不应以本罪处理。(三)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偿还。如果行为仅仅口头上承认还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账,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四)将上述因素综合起来考察,通过多方做客观行为全面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从而得出是否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这对于正确区分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的界限具有重要意义。
二、犯贷款诈骗罪怎么判刑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
贷款诈骗1万元以上不满1.4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1.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6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1、贷款诈骗4万元以上不足5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其他严重情节”。贷款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8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4)提供虚假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2、贷款诈骗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第一项规定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
1、贷款诈骗16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贷款诈骗16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一年:(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2)携带贷款逃跑的;(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2、贷款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前项情形之一,刑期增加一年。司法机关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如果发生了借贷纠纷,却被司法机关以涉嫌贷款贷款诈骗罪追究责任,此时需要搞清楚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之间的区别,并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


·连云港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
      连云港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 一、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基本条件 1、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50岁以下; 2、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


·签借款合同注意什么问题?
      借条属于借款合同的简易版本,现实中多数人为了避免麻烦,可能在借钱的时候会选择签订借条,而有的人为避免产生纠纷,还是会签订比较全面的借款合同。当然,签订不同的东西,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就不一样。那其中签借款合同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签借款合同注意什么 1、债务...


·讨债技巧—苦肉计催款兵法
      

“苦肉计”是通过假设敌方内部有矛盾,并以自我伤害的方式,打入敌人的内部,骗取敌人的信任,进行间谍活动的一种谋略。但在商业活动中,此法较少见。如果在催款清欠工作中,真能将“苦肉计”应用得法,隐瞒真相,蒙骗债务方,定会收效显著。  

人不自害,受害必真;假真直假...


·贷款前必看:贷款用购销合同
      贷款前必看:贷款用购销合同 贷款用途购销合同范文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__________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


·连带责任条款的归纳
      连带责任条款的归纳 我们知道,有时候有些行为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法律并没有专门的连带责任法,行为人需要承担的连带责任的有关法律规定散落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中,我们整理归纳了一些连带责任条款,详细请阅读下文。 连带责任条款的归纳,基于法条的明确规定: 1、代理关系中,...


·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起诉
      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起诉一、借钱没有借条可以怎么起诉在没有写任何借条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给予立案,写起诉书必须要有事实与理由,还要有证据,法院才予以立案。倘若当时是汇款于他,你存有当时的汇款单,可以作为证据。再次,就是所谓的取证,要以合法的手段跟他在谈话过程中,录音让他自己说出...


·股权转让前的债务谁来承担
      股权转让前的债务谁来承担 一、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 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财产,也不影响公...


·个人向多人借款算非法集资吗?
      个人向多人借款算非法集资吗?民间借贷指自人人或组织之间及其互相之间资金通融而定行为。个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利息制定合理,不出现经济纠纷,借贷行为就是合法的。提醒:建立借贷关系时一定写清合法有效的借条、合同等凭证作为法律依据。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如下...


·抵押权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是否可以
      抵押权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是否可以抵押权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是否可以1、由于抵押权不具有独立存在的特性,因此本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根据这一规定,抵押权的转让或者以抵押权为其他债权设定担保,应当与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一同进行。抵押权人转让抵押权的...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1、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一——存在有效的合同。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2、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二——可让与的债权。...


·账户有钱欠钱不还怎么办?
      账户有钱欠钱不还怎么办?公司欠款不还可以协商或者诉讼到人民法院解决,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发生公司欠钱不给怎么办,律师建议您到人民法院,以下就是诉讼的步骤: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 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