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路工程质量报检程序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质量报检程序是怎样的?

为了方便人们的出行,以及加强与其他省市之间的联系,各地政府鼓励各企业单位兴修公路。为了使人民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施工单位在施工工程中,需要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报检程序进行报验,并做好记录,在工程完工后,也需要按照流程进行验收。

一、公路工程质量报验流程

1、基本要求:质量监理的工作任务是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排在监理任务之前,对于质量管理的方法是:“突出事前管理、强化事中的监督、严肃事后处理”。

监理工作的准则是: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坚持合同条款、熟读各种国家、省、地方的技术规范,以事实为依据,以规范为武器,以数据说话,做到脑勤、嘴勤、腿勤,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对施工中的各环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旁站监理与专业监理相结合的方法,应做到事前监理、事后报告,诚信、公正、严格、热情。

2、质量定义:质量是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征总和。

实体是可单独描述和研究的事物可以是活动或过程(如实施工程监理),也可以是有形的产品(如已建工程)。

工程项目质量是在“合同环境”下形成的。合同条件中对工程项目的功能,使用价值及设计、施工质量等的明确规定都是业主的“需要”,都是质量的内容。 工程项目质量不仅包括活动和过程的结果,还包括活动和过程的本身,即包括生产产品的全过程。

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有相应的工作质量。如:工程项目决策质量、工程项目设计质量、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工程项目保修质量等。 3、质量管理是为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的活动。质量管理贯穿于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这些活动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管理对象,像如某道工序,设计和施工的过程。

(2)规定管理标准。

(3)制定管理方法。

(4)明确检验方法和手段。

(5)进行检验。

(6)调查和说明实际与标准之间有差异的原因。

(7)解决差异而采取的行动。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原则。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使用年限长,并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监理工程师应自始至终地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的基本原则。

2、坚持以人为管理核心。人是质量的创作者,质量管理必须“以人为核心:

(1)把人作为质量管理的动力,发挥人的积极性,创造性;

(2)处理好与业主、承包人等各方面各方面的关系;

(3)增强人的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4)提高人的素质,避免人的失误;

(5)以人的工作质量保工序质量、保工程质量。

3、坚持以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是指要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前管理,事中管理,同时严格检查工作质量,工序质量和中间产品的质量。这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4、坚持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数据是质量管理的基础。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必须通过严格检查,以数据为依据。

5、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定。 监理人员在监控和处理质量问题的过程中,应尊重事实,尊重科学,客观公正,不持偏见,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严格要求,秉公监理。

6、以专项施工技术规范、检验评定标准、本项目的承包合同、招标文件为依据,实现业主要求的质量管理目标;业主满意率95%,工程优良率95%。合同履约率100%。

7、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以预防质量事故为主,加强隐蔽工程项目的监理力度。

为了使公路工程额质量得到保障,在该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验收,只有验收合格的情形,才可以进行交付使用。为了减轻验收时的负担,需要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报检程序,进行报验,在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后,需要及时反映,并采取有限措施处理。

·解除劳动合同年终奖有没有?
      年终奖是职员工资的一部分,但是并非是所有的职员都可以拿到年终奖的,不少职员由于不了解相关的制度规定,故而不知道年终奖的发放规定是怎样的,也就不知道解除劳动合同年终奖有没有。所以我们给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年终奖的发放规定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一、解除劳动合同年终奖有...


·请求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起诉状怎么写?
      请求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起诉状怎么写? 标题:民事起诉状 正文: 原告:??????? 市??????? 公司??????? 部,住址: 负责人: ,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种族),??????? 年??????? 月??????? 日出生,(家庭住址),电话...


·一、工龄买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龄买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用工龄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有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一、员工自离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自离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自然也可以,但是也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呼市社保局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呼市社保局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什么?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必备条款是:1.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一般可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


·江苏省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
      工伤认定,也即通过科技手段判断职员所受的伤是否为工伤,在江苏省工作的职员,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之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需要按照江苏省工伤认定办法,对其所受伤的原因进行认定,你是否知道江苏省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 一、江苏省工伤认定办法 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


·对于劳动者来说
      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保障自身权益,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合同也可以作为法律凭证解决劳动纠纷。因此,在入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十分重要。对于要进入保险公司工作的劳动者来说,了解保险公司正式劳动合同的内容也十分有必要,下面一起来看看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吧。 保...


·一、入职后社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入职后社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的社区工作者,和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用工。他们不是事业编制人员,也不是公务员。但是,他们有向事业编和公务员晋升的机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个体工商户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个体工商户的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法律的规定,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餐馆等,在依法进行登记时,是可以起字号的,公司登记机关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要依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个体工商户的规定,决定是否向该个体工商户颁发营业执照,是否批准其所起的字号名称。 民事诉...


·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工业生产领域和建筑施工领域的工伤事故不断发生,劳动者人身权益不断受到侵害。劳动者受到工伤事故伤害时,由于种种原因,往往不知道自己的情况是不是属于工伤事故,也不知道该如何索赔。那么,到底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工伤事故的赔偿...


·摔倒腰间盘突出算不算工伤?
      摔倒腰间盘突出算不算工伤? 一、摔倒腰间盘突出算不算工伤? 摔倒腰间盘突出有可能算工伤,如果是属于工作期间当中发生的一些意外性伤害,可以认定成为工伤,如果是下班之后的一些伤害,不能够认定为工伤。出血的发病机理常见的有高血压、外力作用。工伤三要素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最重要的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