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环境监管失职罪。严重不负责任和重大环境事故之间需要具有因果关系,即前者导致后者发生,否则不构成本罪。另外,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那么,什么叫环境监管失职罪,环境监管失职罪如何处罚?请看下文分析。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408条)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2.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12小时以上的;

3.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4.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2500株以上的;

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的;

6.致使30人以上中毒的;

7.致使3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8.致使1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9.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二、什么叫环境监管失职罪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概念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上是过失。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环境监管失职罪,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只有发生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所谓严重后果,是指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其次,行为人是出于严重不负责任的过失心态;再次,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前述三点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以上就是对什么叫环境监管失职罪,环境监管失职罪如何处罚的介绍、分析,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我们居住的房屋、购物的商场等建筑都是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所以相关建筑的安全性就尤其重要了。国家在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是有严格的要求和把关的,也出台了相关的条文来规范。那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单位工程由分部工程...


·隐瞒病史劳动合同有效吗?
      隐瞒病史劳动合同有效吗?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健康状况享有知情权,而劳动者具有如实告知义务。但劳动者的告知义务仅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对于与履行劳动合同无关的,则没有义务加以说明。而即便员工隐瞒病史...


·工伤认定超1年怎么办?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职业病,或者受到意外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但是需要到相关的机构进行申请认定,才能得到相应的报销。员工的认定应该由用人单位申请,若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员工本人或者亲属也可以到相关机构申请,并且期限是一年。那么工伤认定超1年怎么办? 一、工伤认...


·工厂倒闭工资没发怎么办
      工厂倒闭工资没发怎么办 工厂倒闭,工人工资怎么办 一、《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


·江西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哪些种类
      江西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哪些种类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能够依法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 江西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下列几种: 1、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劳动合同文本、培训协议、保密协...


·一、误工费拿不出任何证明应该怎么办?
      一、误工费拿不出任何证明应该怎么办?如果自己拿不出证据,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因为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当地的民事法庭也根本不会受理当事人误工费的诉讼请求。如果受害人或者证据不被法院采纳,则法院可以根据当地上一年度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需要注意,诉讼所在地的外地人受...


·一、化工厂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一、化工厂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监护人的职责是保证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是本次作业的安全负责人和责任人。 负责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完全到位。监护作业人员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坚守监护岗位,在检维修监护期间,不准...


·根据劳动法最低工资加班费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法最低工资加班费怎么计算?根据《劳动法》的规最低工资加班费为职员基本工资的1.5倍,具体的加班工资计算方式如下:《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


·脚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脚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 工伤赔偿需要依据工伤鉴定的级别来确定。 工伤鉴定或委托鉴定需在伤愈(医疗期满)后进行。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工伤赔偿...


·一次性工伤赔偿协议怎么写的
      工伤事故的处理步骤其实是比较繁复的,其中要想获得最后的赔偿,那么首先就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确认职工的认识损害构成了工伤,然后再是鉴定工伤伤残的等级,这样才能计算出需要作出的赔偿数额。而在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之后,最好签订书面的协议。那这个一次性工伤赔偿协议怎么写的呢?现在就让我们来...


·工程质量惩罚条例是怎样的?
      在我国全国范围内,几乎每天都有工程师在修建各类工程,可以说,我们的社会环境是由各类工程所组建而成的,故而若工程招聘网存在瑕疵,将导致人们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为了增强各工程责任主体的责任心,立法机关制定了工程质量惩罚条例。 一、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 1、工程质量发生一般事故(经济损...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