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效力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尽管有些时候员工个人申请做工伤认定的话,所遇到的困难和相关的流程都是比较繁琐的。但是尽管如此,员工也不能放弃做工伤认定的决定,否则是不利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的。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效力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效力是什么?

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二、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认定结论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三、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四、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我们可以看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效力,是能够证明劳动者之伤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重要依据。由此可以看出,做工伤认定还是很有必要的。另外,您在领到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时候,结果不服的话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工资一个月一万抚养费给多少?
      一、工资一个月一万抚养费给多少?如果是这样的话,抚养费每月两千到三千元,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


·建设单位什么时间扣工程质量保证金?
      建设单位什么时间扣工程质量保证金? 建筑工程是需要交纳质量保证金的,建筑工程万一出现质量问题时,由保证金负责进行维修,而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但要符合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提留的时间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但一般是从工程款支付时开始预留...


·一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金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金吗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劳动合同到期到期,若双方没有就续签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话,那就会终止劳动合同。此时,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否则的话,劳动合同到期也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


·我们有很多工人朋友
      我们有很多工人朋友,比如建筑工地工人、生产线工人等等,如果我们在工作中由于意外情况受到了伤害导致工伤甚至伤残,我们可以向工地或工厂负责人申请相应的赔偿福利。但是不同等级的工伤所对应的的赔偿福利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需要去进行工伤鉴定。那么我们去进行工伤鉴定需要走什么流程呢?进行工伤...


·劳动仲裁对法人的后果有哪些
      劳动仲裁对法人的后果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对法人的后果有哪些? 公司拒不执行劳动仲裁,此时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会冻结企业的财产、资产、银行账户。如果此时企业法人拒不执行并有消极拖延或暴力抗拒行为,法院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收押。 严重的不仅会损...


·江西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
      江西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 我们都知道,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对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建筑业是这样,在江西的市政工程也是这样。这样促使我们的建设质量越来越好。而在这过程中,我们会看到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一个标准,就是这个标准,让我们能选择更好的建设者,来建设我们江西的市政工程。接...


·九级伤残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九级伤残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一、九级伤残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1)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即“三工原则”。 (2...


·脑溢血放弃治疗算不算工伤
      脑溢血放弃治疗算不算工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1、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


·涉及刑事犯罪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而通过建立劳动合同是最为简单的一种方式,在劳动关系建立后,任何一方都需要按照既定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决劳动合同,若职员涉及刑事犯罪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一、我国关于劳动者被刑事拘留期间如何处理劳动关系的有关规定 ...


·劳务合同到期结算是怎样的
      劳务合同到期结算是怎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到期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看是否续约。如果续约,则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彼此是满意的;如果不续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不能彼此强迫的。那么,劳务合同到期结算是怎么样的?接下来,我们来给您介绍一下。 一、劳...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规则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规则流程是怎样的 一、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