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是什么?

每年媒体都会曝光大量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其中很多涉及到不合格产品。这种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一旦投入到市场,会给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对于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刑法中也有专门的条款做出规定。那么,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是什么?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是什么?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是指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本条所定之罪,依其情节承担如下处罚:1、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据本条规定处罚。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客体是什么?
本罪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对生产、销售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生命权。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等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否则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为此,《产品质量法》第8条规定:“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国家还通过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了这些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监督抽查的管理制度和生产、销售许可证制度。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产品,即侵犯了国家对这类产品的监督管理制度。这类产品若不符合质量标准,往往会危及人身安全、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危害后果。通过这篇文章,您应该知道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是什么。从客观方面看,生产,销售不安全产品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产品及其它产品。或者明知道是不合格产品而销售商的。触犯此罪的很多是企业,法院会追究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并对企业进行罚款。


·公安立案盗窃罪多久判刑?
      一、公安立案盗窃罪多久判刑?一般的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左右能够宣判,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


·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
      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在众多利益纠纷的社会中,一不小心就产生了一些刑事案件,您对于这类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要有一定的了解,那么在案件诉讼自法庭受理立案,需要多久才能开庭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解答。 一、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 1、刑事案件,一般是1个半月;2、刑事附带民事...


·酒后袭警罪一般判刑多久?
      酒后袭警罪一般判刑多久?行为人酒后袭击警察,这种行为属于妨碍警察公务违法行为,如果袭击警察,并且导致警察收到伤害,根据我国法律里面的相关规定,这种酒后袭击警察并且导致警察受伤,应该按照行为人暴力妨碍公务来处理。行为人用暴力的手段,或者采取胁迫的手段妨碍国家的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携带凶器盗窃如何定罪
      携带凶器盗窃一般情形下涉嫌盗窃罪,特别情形下转化为抢劫罪。一般情形为:携带凶器盗窃如果没有被发现,或者虽然被发现但是没有当场使用凶器威胁或伤害对方,仍然只涉嫌盗窃罪,不转化为抢劫罪等其他罪名。特殊情形为:携带凶器盗窃被发现,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凶器殴打对方或...


·哪些情况下能够免除死刑
      哪些情况下能够免除死刑杀人偿命,是传统的说法,但在现代法制发展的大趋势下,将逐步减少死刑。虽然有很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但我国依然保留了死刑,但同时规定了可以免除死刑的情形。那么,哪些情况下能够免除死刑呢?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能够免除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


·私分罚没财物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私分罚没财物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双方都要抓吗
      我们知道,寻衅滋事罪我是国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可能会被抓到公安机抓起来,公安机关会对其立案侦查,有人就有疑问,寻衅滋事罪是双方都要抓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你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寻衅滋事罪双方都要抓吗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


·法律中规定的缓刑执行机关是哪个
      缓刑虽然属于刑罚执行制度中的一种,这也是有具体的执行机关的,当然罪犯适用缓刑也是受到了条件限制,首先需要满足了规定的缓刑条件之后,才有可能适用缓刑。那具体来说法律中规定的缓刑执行机关是哪个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执行机关是哪个 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要由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缓刑期间需要做什么?
      缓刑期间一般是在罪犯在缓刑的考验期间,此时虽然暂时不用执行原判刑罚,但需要罪犯遵循相关的规定,也就是需要做什么的内容。那究竟罪犯在缓刑期间需要做什么呢?也就是此时要遵守哪些规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期间需要做什么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哪个可以报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哪个可以报案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哪个可以报案? 当事人可以去执行法院所在地法院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


·防卫过当量刑怎么确定?
      生活中,相信您应当经常听到关于正当防卫的报道,正当防卫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在进行正当防卫的过程中,有的当事人由于没有把握好度,出现了防卫过当的情形。那么,防卫过当量刑怎么确定呢?今天,我们就告诉您一些确认的基本标准吧。 一、防卫过当 1、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