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屋拆迁形式有哪些,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房屋拆迁形式有哪些,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可能要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此时就需要对被拆迁户进行一定的补偿。那么您知道房屋拆迁的形式都有哪些吗?具体该如何补偿?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拆迁形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参考。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 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4、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5、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关于房屋拆迁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房屋拆迁是大事情,关系着百姓的生活居住,因此一定要处理好,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具体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购房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购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已经成为您关注的一个热点,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买房置业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大事。然而在商品房买卖中,由于人们缺乏一定的购房知识,加上法律意识淡薄,购房的合法权益常常遭到侵犯。那么当事人购房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房前的注...


·房产抵押在哪里办理登记
      房产抵押在哪里办理登记 一、房屋在哪里办理抵押登记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二、办理...


·一、男方死亡父母的房子财产怎么分配?
      一、男方死亡父母的房子财产怎么分配? 1、按照父母的意愿 2、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3、父母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女方并不享有房子财产的分配权。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


·安庆市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有哪些内容?
      安庆市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有哪些内容? 一、安庆拆迁政策 拆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


·男女婚前共同买房产权属于谁
      一、婚前共同买房产权属于谁确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要看不动产登记簿上是谁的名字,除非发生登记错误的情况,记载于登记簿上的权利人推定为房屋所有人,即无论其是否是真正的产权人均首先推定其为真正的产权人,这是基于不动产物权登记所具有的公示公信效力,是基于保护交易安全、交易秩序及交易效率的...


·怎么办理二手房贷款
      怎么办理二手房贷款 1、由于卖方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已进行了抵押,所以当发生第二次转让时,一定要征得抵押权人——原借款银行的同意; 2、在第二次交易意向达成后,银行向买方发放贷款与房屋产权过户之间存在时间差,此时存在着交易风险。所以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注意签署规避该风...


·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
      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一、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 1、约定《商品房认购书》“退出”条款 由于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楼盘的一些细节尚未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很多条款都没有明确,很多不确定性因素都可能导致难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例如申请贷款不被批准等,因此必须约定“退出”条款,...


·一、房产继承与法院调解书有关系吗?
      一、房产继承与法院调解书有关系吗?是有关系的;过户的时候需要提交法院的判决书原件;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全款购房要提供什么证件
      全款购房要提供什么证件不同的情况需要提供不同的证件,已婚人士买房:夫妻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头次购房证明(初次买房要提供,可以减免契税)、银行卡流水清单。未婚的买房: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收入证明、头次购房证明(初次买房要提供,可以减免契税)、银行卡流水清...


·一、按揭房是夫妻名字离婚怎么分配?
      一、按揭房是夫妻名字离婚怎么分配? 按揭房屋如果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的话,离婚的时候可以平等的分配,但是,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 根据先关的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要...


·房产证没办下来怎么立遗嘱?
      房产证没办下来怎么立遗嘱?房产证没办下的情况下,只要能够证明遗嘱人具有产权的,那么写的遗嘱有效,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