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书单位怎么拿?

您对于工伤鉴定应该是比较了解的,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商当然需要鉴定,鉴定出来之后会出去一个工伤鉴定书,那么许多人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书单位怎么拿?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书单位怎么拿?
在规定的时间去鉴定机构拿。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怎样申请工伤劳动鉴定
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1、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详细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与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签订《伤病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协议书》;2、伤病职工在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登记后,由服务机构填写《鉴定表》(一式三份)中的个人情况伤病情况医疗经过,贴上申请人小一寸免冠半身近照,并盖服务机构的骑缝章;3、伤病职工按本人的伤病性质持《鉴定表》到指定诊断医院作诊断结论并由医院有关科室盖章后,连同有关病历、检验结果交回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报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4、伤病职工向服务机构送齐《鉴定表》等所需资料之日起15日后,到服务机构领取。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我国的工伤鉴定书是由专业的工伤鉴定机构出去的,因此工伤鉴定书肯定是去专业的工伤鉴定机构拿,当然如果去工商鉴定机构拿工伤鉴定书的话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雇工合同书样板是什么样子的?
       一、雇工合同书样板是什么样子的?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


·兼职工伤保险需要购买吗?
      兼职工伤保险需要购买吗?兼职人员从事工作,并不是本职工作,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签订兼职协议,或者其他合同,也不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势必造成双份劳动合同,重复缴纳养老保险,是国家不允许的,和社会保险政策相抵触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


·童工可以去厂里做事么,有什么规定?
      童工可以去厂里做事么,有什么规定? 在商业或工业中雇用的未成年的工人,尤指违反禁止使用一定年龄以下儿童法令而雇用的。在很长一段时间,童工并不被认为是一个问题,当义务教育与儿童权利深入人心以后,这才成为一个广为争论的话题。那么企业在用人的时候应当注意哪些问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多少周岁算童工,雇佣童工怎么处罚?
      我们知道法律是严厉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但是,有些地方童工是依然存在的。尽管很多人都知道使用童工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有些人还是雇佣童工。那么雇佣未成年的员工的时候,为了避免召到童工,就必须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多少周岁算童工,雇佣童工怎么处罚?下面就让我们向您介绍下吧。 一...


·企业用童工不给工资怎么办?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雇佣童工,但是因为家庭贫困等原因,导致我国每年都会有一些孩子早早进入了社会务工,而因为童工不够务工年龄免于购买社保又急于挣钱养家,一些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也会选择雇佣童工,更有甚者,一些企业用了童工还不给工资,那么针对企业用童工不给工资怎么办呢,我们来看一下我国...


·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工程违约金一般是指建筑工程违约,违约的一方所需要承担的违约金,一般情况会在合同中写出,没有具体规定的部分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计算,但是不会超过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的金额。那到底这个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呢?我们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工作有哪些?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工作有哪些?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工作有哪些?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辩护人的身份和地位,享有会见权、调查权、提出辩护意见权、取保候审及申诉、控告权等辩护权。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工作具体如下: 1.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新《刑事诉讼...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程序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程序是什么?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1、水利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2、监理单位总监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预验收,并将发现的问题书面通...


·对于劳动关系本身就是公司和员工都有一个相互选择的权力的
      对于劳动关系本身就是公司和员工都有一个相互选择的权力的,国家在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也不可能就是完全的限制了公司的有些最基本的权利。例如说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不是必须要征求劳动者的同意的,公司在某些情形下当然有权利单方面辞退员工,那么,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下面本...


·工伤鉴定10级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除了家庭生活,其他主要时间都集中在工作上,所以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都是很常见的情况,亦称之为工伤。现在您的法治意识普遍提高,大部分人在遇到工伤的时候都知道要做工伤鉴定,积极维权。那么工伤鉴定10级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见了应该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见了应该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可以去原单位协商重新出具,如果单位不愿意重新出具,可以复印原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