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可以吗?

缓刑的适用是有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主要是对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量刑情节较轻的罪犯。那么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可以吗?很多人对这方面并不是太清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可以吗?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综上,寻衅滋事罪要是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处刑,在符合上述缓刑条件的时候可以或应当适用缓刑。也就是说,不能一概而论的说寻衅滋事罪能判处缓刑或不能判处缓刑,这还得看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而定。
二、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
三者都是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但存在明显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两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罪量刑较轻的情况且符合适用的条件,是可以判处缓刑的。当然,这是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才能分析得出,如果去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律师,他们的法律帮助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过失犯罪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过失犯罪要不要负刑事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十五条规定: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


·聋哑人拐卖儿童属于犯罪吗?
      聋哑人拐卖儿童属于犯罪吗?显然是属于犯罪的,聋哑人也是可以作为犯罪主体来认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拐骗儿童罪是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主要是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是怎样的
      监外执行就是指犯罪嫌疑人按照实际情况是需要被拘役的,但是由于特殊情况犯罪嫌疑人可以呆在家中不需要坐监狱,但是也必须接受我国公安机关的监督。所以关于监外执行的程序和监外执行的条件等这些证都是需要法律来进行规范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罪犯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是怎样的? 罪犯暂予监外执...


·深圳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深圳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简单来说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达到一定数额的非法占有的犯罪行为。各个地方的立案标准也是不同的。那么深圳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深圳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一、深圳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职务...


·故意杀人不可以判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就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杀人的并不是一定就会偿命。甚至在一些情况下,即使达到了判死刑的标准,但同时又满足不可以判死刑的条件,那么也是不能对行为人处死刑的。那么实践中,究竟故意杀人不可以判死刑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杀人不能判死刑的条件 1、...


·强奸罪一般判多少年?强奸罪的量刑标准
      强奸罪一般判多少年?强奸罪的量刑标准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小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小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最高可处十年的有期徒刑。现实中对于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的行为也是要做出了相应的认定之后,才可以确定构成此罪的。而在认定的过程中就要搞清楚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那究竟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


·故意伤害未遂算犯罪吗?
      故意伤害未遂算犯罪吗?算犯罪的;1、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以结果的是否发生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既遂,如果没有结果的发生当然成立未遂。2、你所说的例子在刑法上称为不能犯未遂。3、既遂根据伤害结果等因素进行量刑,未遂一方面比照既遂,另一方面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手段等因素进行考查,如果情节显著轻...


·刑事申诉案件的主体有哪些
      刑事申诉主体有哪些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对刑事申诉权人做了限制,除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外,其他人员没有申诉权。我们认为,刑事申诉应是属于法律赋予的诉讼法律性质行为的范畴,所以申诉权人的范围,应以案件的利害关系人为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案件的...


·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么
      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吗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诽谤罪起诉时效多长时间?
      诽谤罪起诉时效多长时间?诽谤罪起诉时效为两年,自知道之日起算。而由于名誉权处于继续状态,那么即可使用诉讼时效中断,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