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房产分割后怎么办公证?

离婚房产分割后怎么办公证?现如今,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案件也成为常见案件,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因为财产分割不均,甚至后期矛盾纠纷升级的比比皆是,这也就导致现在很多人在离婚时选择办理公证,那么离婚房产分割后怎么办公证?其实很多人都具体情况不是特别清楚,接下来由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房产分割后怎么办公证?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二、离婚协议公证的意义
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离婚的合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进行的离婚协议公证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公证也不能使离婚协议书生效;而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相当于给离婚协议书上了双保 险,更增加了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使离婚协议书更易于履行。 可见,离婚协议公证并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要件,也不是婚姻关系解除的必备要件。
离婚协议公证所需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已经为您详细解答了离婚房产分割后怎么办公证这一问题,同时也对离婚协议公证的意义和离婚协议公证所需材料做了详细说明。其实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做财产公证都可以在必要时起到管家作用,只是现在很多人法律意识不够,才导致后期的矛盾纠纷,当然,这在于当事人自己的选择,现在大部分人还是选择不做财产公证。


·离婚要求分割房产管辖法院
      离婚要求分割房产管辖法院是哪里(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不动产纠...


·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条件
      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条件 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对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也是房屋产权人的所有权凭证,所以购...


·办理房产过户是否属于附随义务?
      办理房产过户是否属于附随义务?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是房地产公司的附随义务。对于存在附随义务的,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那么法院就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对于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也是在买卖合同当中的附随义务,那么也就可以强制执行。附随义务,只要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比如现在办理房屋过...


·按揭贷款买房, 如果退房怎么办
      按揭贷款买房, 如果退房怎么办从法律角度讲,退房实际上是购房者作为购房一方当事人,行使其解除权的表现,因此肯定是可以的。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两者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所以对购房者的解约权并没有任何妨碍。购房者向银行贷款与向亲戚朋友...


·有时候,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是无可避免的,而此时要想通过解决纠
      有时候,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是无可避免的,而此时要想通过解决纠纷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当事人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那么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要哪些证据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般而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


·房屋他项权证到期后怎么办?
      房屋他项权证到期后怎么办?房屋他项权证到期后是可以到有关部门来进行一个续期办理的,抵押有效期满,抵押仍然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规...


·开发商承诺买一楼送花园,结果送的是“公共绿地”,能否要求退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4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可见,小区绿地属建筑区划内的公共部分,原则上由业主共有,单个业主一般不能通过协议方式享有绿地的专有权。但也存在例外情形,即“明示属于个人”,“明示”必须符...


·夫妻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
      夫妻离婚时可能会涉及到房产问题,如果是一方想要将房子变更房产证名字给另一方,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房产更名。一般来说,在进行房产更名时,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手续。有些人可能会关心办理手续的费用。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东不退押金找谁投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东不退押金找谁投诉? 可能对于刚刚从高校走出来的毕业生来说,租房的经历是您都所有的。但是,在租房子的时候也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说最常见的就是签定合同。还有就是押金的问题,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东不退押金找谁投诉?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


·怎样确定商品房的面积,如何处理商品房面积纠纷
      怎样确定商品房的面积,如何处理商品房面积纠纷 一、如何确定商品房的面积 1、使用面积 住宅的使用面积,指住宅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计算住宅使用面积,可以比较直观地反应住宅的使用状况,但在住宅买卖中一般不采用使用面积来计算价格。计算使用面积时有一些特殊规定...


·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处理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办理房屋过户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参加的,否则该过户行为将无法顺利完成,也就意味着新房主将拿不到房产证,而离婚夫妻办理房屋过户亦是如此。那么,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处理?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处理 房屋过户过程中的一方不配合的处理方法 1、诉...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