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年限17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年限17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土地在我国是属于集体所有或者是国家所有的。因此,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使用土地是有时间上限制的。因此很多普通老百姓想要知道在我国法律上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规定的?也就是说土地使用年限17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一、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土地出让的时候开始算的,而不是建设动工或交房算的。这个期限是国家出让土地时设的,开发商没权力更改这个的。所以很多房子拿到房子只剩下60年了,这个很正常的。现在还没有出台关于这个年限到期,该如何处置的政策。但是你要想一下,根据中国的国情,一般30年后房子都拆迁或者卖掉搬走,那么长的时间对自己基本没有影响。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在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土地出让年限的确定: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70年;砖木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
二、计算方式
1、实质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2、修正方法(1)计算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K=1-1/(1 r)m /[1-1/(1 r)n]式中:K——将比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系数;r——土地还原率;m——待估宗地的使用权年期;n——比较案例的使用权年期。(2)利用年期修正系数对交易案例地价进行年期修正,即有:年期修正后地价=比较案例价格×K案例3:若选择的比较案例成交地价每平方米为500元,对应使用权年期为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让年期为20年,该市土地还原率为8%,则年期修正如下:年期修正后的地价=500×1-1/(1 8%)20/[1-1/(1 8%)30]=436.06元/m在我国17年之前土地使用年限的界限一般都是需要对相应的土地的类型来进行区分的,一般来说对于住宅用地来说它的最高使用年限可以达到70年,而对于其他的一些使用类型的土地来说,可以使用的年限就没有那么多了,而且一般的商业用地只有50年的使用权限。在这里我们首先要告诉您,我国土地使用年限是根据不同种类的土地类型进行确定的。比如说我国的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就是50年。可能您对于某地方还不太清楚。具体的您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征地拆迁审计的方法和重点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审计的方法和重点有哪些内容 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审计认识上常见的三大误区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重要特点是改造范围较大、涉及拆迁户较多,无证房和历史遗留房屋情况复杂,是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拆迁资金的规范使用和拆迁安置政策的有效落实,直接关系到人民...


·深圳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人士国家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公民若使用的土地若是国有土地,即使是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是有期限限制的。在深圳居住的居民,在发现自己居住的房子、使用的厂房的土地使用权快到期了,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那么具体来说,深圳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一、深圳土地使用年限到...


·有了征地批文,就可以“少批多占”吗?
      有了征地批文,就可以“少批多占”吗? 一、有了征地批文,就可以“少批多占”吗? 有了征地批文也不可以少批多占,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征地批文后,应该按批文的规定征地,不能做少批多占的行为,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未...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权不仅人民可以享有,其他组织或者企业机构都可以享有。并且国家对于不同的土地性质有不同的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但是这些管理办法中都规定了在享有土地使用权之后,需要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方便国家有关机关的管理。那么,国有建设用地土地...


·国内各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是多久?
      国内各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是多久?国家出让土地给予各房地产企业或相关机构对于土地一定时间范围内的使用权,以供企业的产业活动需要,在土地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对土地进行规划和利用,我们把规划使用土地的允许年限称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现在国内各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如下。 一、各类土地使用权...


·征地补偿新标准赣州都有哪些规定?
      征地补偿新标准赣州都有哪些规定? 发放征地补偿金是征地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如果不能妥善的处理好征地补偿工作或所发放的征地补偿金不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极易造成征地纠纷导致征地工作迟迟不能完成。为此就需要当地的政府部门在实际调研后出台具体的征地补偿办法,那么征地补偿新标准赣州的规定是怎...


·对复议决定不服向什么地方起诉
      对复议决定不服向什么地方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你有权提起相应的行政诉...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


·淮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淮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近年来,安徽淮北市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很多郊区的农田被政府征用,搞基础设施。政府征地过程中一个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就是征地补偿问题,这个事情如果解决不好,很容易引发纠纷。那么淮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您简单讲一讲相关知识。 一、淮北市征...


·京港地铁入职需要多久?
      每到了6月份,就是高校毕业生求职的高峰期,一些机电专业的毕业生希望到地铁公司上班。京港地铁是比较有规模的公司,待遇还不错。一般情况下,求职者会经历几轮面试,通过后,方可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那么,京港地铁入职需要多久?下面我们给您简单做个介绍。 一、京港地铁入职需要多...


·因土地征收而补偿给父母的青苗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因土地征收而补偿给父母的青苗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